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考 试 科 目 | 备 注 |
0202Z2保险学 01风险管理研究 02保险产业发展研究 03农业保险研究 |
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7西方经济学 |
同等学力加试: 1.经济统计 2.货币银行学 |
1.复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各专业复试中以笔试方式考一门专业课,满分为50分;面试以专业为单位组织,满分为5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95%+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复试笔试科目
保险学专业:保险学。
3.面试内容
专业面试用中外文提问和回答问题。
4.拟录取排名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按总成绩排名。
5. 录取原则: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各专业严格按照本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拟录取排名按序录取。
6. 拟录取方式
(1)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二级学科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在同一批次参加复试的情况下,一志愿考生与学院内部不同专业之间调剂考生统一排名;拟录取排名相同,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3)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将指标用于录取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分别排名;学术型硕士考生可调剂到专业学位硕士录取,专业学位硕士不得调剂到学术型硕士录取。
(5)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全日制考生可调剂到非全日制硕士录取。
(6)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校外考生按照二级学科单独排名,单独录取。
(8)个别专业的录取政策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7.复试笔试科目参考书目
保险学:《保险学》(第三版),孙祈祥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保险学》,魏华林、林宝清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
《保险法》,石慧荣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保险法》,贾林青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