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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保险硕士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时间:2017-12-11 15:03:52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004经济学院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025500保险
01全日制
02非全日制
 
7
2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3数学三
④435保险专业基础
同等学力加试:
1.经济统计
2.西方经济学(微观、宏观)
  1.复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各专业复试中以笔试方式考一门专业课,满分为50分;面试以专业为单位组织,满分为5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95%+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复试笔试科目

  保险:保险法

  3.面试内容

  专业面试用中外文提问和回答问题。

  4.拟录取排名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按总成绩排名。

  5. 录取原则: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各专业严格按照本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拟录取排名按序录取。

  6. 拟录取方式:(1)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二级学科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在同一批次参加复试的情况下,一志愿考生与学院内部不同专业之间调剂考生统一排名;拟录取排名相同,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将指标用于录取二志愿考生;二志愿指标不得挪用于录取一志愿考生。(2)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分别排名;学术型硕士考生可调剂到专业学位硕士录取,专业学位硕士不得调剂到学术型硕士录取。(3)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全日制考生可调剂到非全日制硕士录取。(4)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校外考生按照二级学科单独排名,单独录取。(5)个别专业的录取政策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7.复试笔试参考书目

  保险法:《保险法》,石慧荣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保险法》,贾林青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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