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基础课》自命题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专业基础课》是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考试科目,《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根据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了解考生对于金融学和保险学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而制定。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由金融学基础、保险学、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其中金融学基础占总分30%、保险学占总分40%、人身保险占总分15%和财产保险占总分15%。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基础课》由学院按照本大纲列明的考试范围自行命题,考试满分为150分。
二、考试要求
测试考生对于与金融学基础、保险学、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相关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三、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 金融学基础
(一)货币
1.货币的起源与发展
2.货币的本质与职能
3.货币制度
4.货币流通与货币计量
(二)利率
1.信用概述
2.利息与利率
3.利率的决定
4.利率的风险结构和期限结构
(三)汇率
1.国际收支
2.外汇、汇率与外汇市场
3.国际储备
4.国际资本流动
(四)金融与经济
1.金融含义与范畴
2.金融与经济互动
3.金融与经济增长
(五)金融中介原理
1.金融中介含义与类型
2.金融中介性质与功能
3.金融中介的历史演进
(六)金融市场概述
1.金融市场基础
2.货币市场
3.资本市场
4.金融衍生市场
(七)金融监管
1.金融监管理论
2.金融监管体制
3.金融监管内容
4.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
(八)货币供需与均衡
1.货币需求
2.货币供给
3.货币均衡
(九)中央银行与货币政策
1.中央银行概述
2.货币政策最终目标
3.货币政策工具
4.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与中介目标
5.货币政策效应
(十)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
1.通货膨胀含义及类型
2.通货膨胀的成因
3.通货膨胀的效应及治理
4.通货紧缩的定义及成因
5.通货紧缩的效应及治理
第二部分 保险学
(一)风险与保险
1.风险及其特征与类型
2.风险管理与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风险处理的方法和可保风险的构成
3.保险的基本概念及其主要分类,商业保险与类似行为的联系和区别
4.保险基金
5.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6.保险的形成与发展
(二)保险的基本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2.可保利益原则,各类保险的可保利益
3.损失赔偿原则,被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的条件,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的限度,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和行使的条件,委付的成立条件
4.近因原则
5.运用保险的基本原则解决实务问题
(三)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点
2.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3.保险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4.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有效性
5.保险合同的履行
6.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争议处理
7.保险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
(四)保险经营
1.保险经营的特点与原则
2.保险费率的构成与厘定、保险费的计算与保险金额的确定
3.保险展业与承保
4.保险赔偿与给付
5.保险准备金与偿付能力
6.保险经营涉及的财务指标及其测算
(五)保险市场
1.保险市场的构成,原保险市场与再保险市场
2.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
3.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
4.保险市场的管理,政府监管与行业管理的内容
5.我国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发展
第三部分 人身保险
(一)人身保险合同
1.人身保险的原则及其应用
2.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3.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及其应用
(二)人身保险产品
1.普通人寿保险、特种人寿保险、创新型人寿保险的概念、特点及种类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保险责任与保险金给付
3.健康保险的特征及特殊条款
(三)人身保险实务
1.经营人身保险的组织结构
2.人身保险的核保程序、核保因素
第四部分 财产保险
(一)火灾保险
1.纽约标准火险单及与直接损失有关的附属保单和批单
2.火灾保险的费率
3.美国财产保险方式的变化趋势
4.企业财产保险
5.家庭财产保险
6.利润损失保险
(二)机动车辆保险
1.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基本险
2.我国交强险
(三)责任保险
1.责任风险及其法律基础
2.责任保险的特征与分类
3.责任保险单分析
4.公众责任保险
5.产品责任保险
6.职业责任保险
建议参考以下教材:
1. 《金融学》张强、乔海曙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2. 《保险学教程》张虹陈迪红主编,中国金融出版社2012版
3. 《人寿与健康保险》荆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财产与责任保险》刘金章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