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调剂
1.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生源不足专业均可接收调剂考生(仅限考试方式为全日制考生)。
(2)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其中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只接收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考生调剂,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一志愿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调剂。报考临床医学类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3)初试成绩符合《天津医科大学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我校拟接收3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公布调剂的学术学位相关专业均可接收,考生须满足该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分数需达到我校该专项计划分数线基本要求。
(6)各专业调剂名额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个别专业经申请不超过1:3)。
(7)所有调剂成功的考生,复试将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基础课笔试,直接参加调剂成功专业复试组的复试。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和调剂专业考生录取成绩将分别计算,调剂考生成绩将一起排名,且排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调剂工作要求
(1)只有生源按复试1:1.5比例不足的学科、专业方可接收调剂考生。
(2)调剂的考生应按照学校发布调剂信息要求办理调剂手续等相关工作。
(3)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报名手续,否则该调剂考生在国家的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4)每位调剂考生只允许限报我校一个专业或方向(有研究方向的必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或不选研究方向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结束后各单位和学科专业根据考生综合情况确定接收调剂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5)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我校会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拟录取操作。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名单的确定
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别排名),并以此为顺序确定录取名单。各专业调剂考生总成绩与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分别计算,且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在调剂考生总成绩之前。
八、招生纪律及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复试实施意见做好复试工作,学校领导小组加强监督管理,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复试及拟录取结果等及时公布。
九、录取
4月上、中旬开始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监督部门。
十、监督和复议
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议制度、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给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研究生院向院(系)各复试组调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纪检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复议后予以答复。
复试录取阶段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22-83336930
学校纪检的监督电话:022-83336846
学校纪检的举报电子邮箱为:jiwei@tmu.edu.cn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