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组织机构
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机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组成。“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组织成立本单位“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考生资格核查小组”由负责学生工作副书记、纪检委员、研科办主任组成(其中副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核查本单位考生的复试资格问题。资格核查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复核结果签署具体意见,谁签字谁负责。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7人或9人、1名唱票员、1名记分员、1名监察员组成。复试小组负责考生的面试工作,确定考生面试和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
二、心理测试
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要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在网络上进行,考生在复试报到前登录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即可进行作答。
三、报到、复查考生的报考资格、签“诚信考试承诺书”、体检
1.报到时间:3月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到地点:商学院一楼会议室(109室)
3.复试考生报到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必须注明毕业时间和可能取得学士学位的时间)。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届时毕业证明)出具的相关证明。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
报到时,所有复印件及有关证明交给学院,以备学校复试期间抽查复检。
4.签“诚信考试承诺书”。
5.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各单位报到时,请携带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领取体检表。完成报到后,体检表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上加盖学院(到学院行政办公室102室)骑缝公章后,自行到指定地点体检,学院不再集体组织。
体 检 费:60元/人
体检时间:3月22日上午8:30至下午5:00。中午不休息。
体检地点:河南大学校医院(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西南角小西门旁)。
四、复试内容、时间与地点
1.外语考试
考试内容:外语听力、口语(计入复试成绩,占复试分数的10%)。
时间:随同专业面试进行;
地点:商学院5楼研究生教室。
2.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复试
专业复试分为:专业笔试、同等学力加试和专业面试。
(1)专业笔试为3个小时,成绩以百分计。
时间:3月23日 上午8:30-11:30
地点:商学院一楼会议室(109室)
(2)同等学力加试为两门,笔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成绩均以百分计。同等学力加试为资格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时间:3月23日 下午 2:00-5:00 加试科目一
晚上 6:30-9:30 加试科目二
地点:商学院506教室
(3)专业面试,成绩以百分计。
时间:3月24日上午
地点:商学院5楼研究生教室
3.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复试
(1)会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时间:3月24日 晚上6:30-9:30
地点:商学院一楼会议室(109室)
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同等学力加试为两门,笔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成绩均以百分计。同等学力加试为资格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时间:3月23日 下午 2:00-5:00 加试科目一
晚上 6:30-9:30 加试科目二
地点:商学院一楼会议室(109室)
(3)专业面试,成绩以百分计
时间:3月24日上午8:00-12:00
地点:商学院5楼研究生教室
五、复试总成绩及排序公示
复试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外语占复试成绩的10%,若外语成绩以百分计,请转换为十分制),其中初试成绩所占比重为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
1.学术学位研究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业务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90%+外语成绩]×50%
2.会计硕士最终成绩计算公式: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复试成绩)÷2×90%+外语成绩]×50%
3.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90%+外语成绩] ×50%
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只要有一项达不到60分者,均视为专业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工作结束后,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排出复试综合成绩先后顺序,并公示;对拟录取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办公室,经学校研究审核后,再反馈学院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在确定拟录取后,考生到学院领取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随考生档案一并交各给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