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专业名称 |
一级专业代码 |
复试分数线 |
拟招生人数 |
理论经济学 |
0201 |
国家线 |
9 |
应用经济学 |
0202 |
国家线 |
11 |
公共管理 |
1204 |
国家线 |
10 |
工商管理 |
1202 |
国家线 |
23 |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会计学) |
1202 |
国家线 |
10 |
金融硕士 |
0254 |
国家线 |
16 |
国际商务硕士 |
0251 |
国家线 |
6 |
二、复试时间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3月25日 (周六) |
9:00-12:00 |
报到、资格审查 |
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
9:00-11:00 13:00-16:00 |
体检 |
校医院 |
|
17:00-19:00 |
专业课考试 |
3-202、3-205 |
|
3月26日 (周日)) |
8:30-11:00 |
外语能力测试 |
3-201 |
14:00-16:00 |
综合素质考查 |
见复试安排(分专业考察) |
三、复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报考条件”的要求,严格审核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尤其应加强对考生学历、学籍的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组织实施。考生的报考相信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
(二)复试内容
专业课考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察。同等学力须加试。
1. 专业课考试:笔试科目以我校当年的招生简章为准,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
2. 外国语能力测试形式:我院外国语能力测试分采用外国语(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面试)形式,总分均为100分。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根据《湖北大学非英语专业研究生入学复试说明》组织实施,按《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评表》相关指标对考生进行考评并全程录音。
3. 综合素质考察:复试专家组以面试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综合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考查,复试专家组依据《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素质考查评分表》对考生进行评估,并填写《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情况记载表》。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测算平均分。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另外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三)成绩核算
复试后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始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得分+外语能力测试得分+综合素质考察得分
专业课考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察和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每项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录取。专业课考试、同等学力加试试卷改卷工作应由各硕士专业负责人安排教师批阅给分(在三天内完成)并提交学院。
四、调剂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手续,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和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录取规则
1. 复试成绩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参与录取排名。
2. 考生按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拟录取的考生按一定比例评定不同等次的学业奖学金,各学科专业的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由学院确定。
3. 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有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奖学金评定细则
参评奖学金者须为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具体条件如下:
1. 评一等奖学金条件:推免生为一等奖学金(免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参加调剂的原第一志愿报考211学校的本校考生及211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均可参评一等奖学金。
2. 评二等奖学金条件:调剂生中第一志愿报考211学校的二本及以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均可参评二等奖学金。
3. 一、二、三等奖学金人数将根据最后录取人数核算后确定。
4. 其它事项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笔试科目一般按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的考务要求组织标准考试:考生单人单座、不允许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考场,按照10-15名考生一名监考员的标准安排监考人员。
复试地点及考场另行通知。
复试结果和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等次由学院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