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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2017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7-04-17 14:42:19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为进一步加强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原则,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文件及湖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管理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领导和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为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招生具体工作方案,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同时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学院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监督。

  二、复试线与招生计划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2017年招生计划数为85人(含推免生58人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其中:(1)应用经济学专业70人,已保研数51人,本次实际拟招19人(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统计学专业15人,已保研数7人,本次实际拟招8人(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学校已划定公布的经济学学科分数线为:总分35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55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90分。考虑实际情况,学院对应用经济学专业复试分数线划定为:总分380,单科按学校分数线执行;学院划定统计学专业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75分,单科按学校分数线执行。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017年招生计划数为270人,其中:(1)金融硕士招生计划数180人,已保研数72人,本次实际拟招108人 (含双证非全日制50人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保险硕士招生计划数60人,已保研数10人,本次实际拟招50人(含双证非全日制30人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3)应用统计硕士招生计划数30人,已保研数7人,本次实际拟招23人。

  本次学校划定公布的金融硕士(含双证非全日制)、应用统计硕士分数线为总分34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5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85分。学校划定公布的保险硕士(含双证非全日制)分数线总分330分,政治理论50分,外国语45分,业务课一70分,业务课二70分。

  考虑到我院专业学位考生的实际情况,学院划定应用统计硕士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60分,单科按学校分数线执行。金融硕士、保险硕士学院不另行划线,按照学校分数线执行。

  教育部2016年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根据该文件以及学校的要求,金融硕士双证非全日制与全日制金融硕士划线相同、保险硕士双证非全日制与全日制保险硕士划线相同,都按照学校分数线执行。

  (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特别是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是否就业派遣等问题,请考生先查阅教育部文件,再有疑问可咨询研究生院、学院研究生中心有关老师。学校将在书面调剂申请中明确表述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有关政策)

  三、复试形式与流程

  (一)复试形式

  复试由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英语听力20分,专业综合面试120分。

  专业综合面试时,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具体包括:

  10分用于外语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

  2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

  6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5分);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15分);专业实践和操作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15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15分)。

  3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考生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10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10分);考生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10分)。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英语听力测试及专业综合面试由学院负责实施。

  (二)复试流程

  考生复核复试科目→学院资格审查→复试笔试→ 专业综合面试→学院拟录取公示→学校正式录取公示。面试前采取动态随机抽取名单确定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和组次,每个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三)科目申报

  根据《关于做好湖南大学2017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在3月14日前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复试科目的申报。考生的研究方向必须按照初试报名时确定的方向,考生只能参加相应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不得自行更改研究方向。因故未能准确申报复试科目影响复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时间地点

  我院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 17 日下午1 点至 5点,地点在湖南学大北校区金融与统计学院办公楼一楼109 。 3月 18 日 晚上7 点半复试考生在湖南大学北校区二教学楼进行英语听力测试。复试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为3月18日下午。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为3月19日上午9点半开始,地点在湖南大学(北校区)二教,动态随机分组且全程录像。具体工作安排将在复试时现场公布。

  四、调剂复试

  金融硕士(双证非全日制)、保险硕士(含双证非全日制)考生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拟接收调剂报考本院金融硕士、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统计硕士的考生参加金融硕士(双证非全日制)、保险硕士(含双证非全日制)的复试。调剂要求:

  1.拟参加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本人原报考专业类别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2.考生本人签署拟调剂的书面申请(学校有固定格式的版本),申请经审核通过(公示)的考生有资格参加调剂复试。考虑到考生按照原设定复试科目迎考,有资格调剂复试的考生参加原报考专业的笔试,参加拟调入专业的面试。

  3.接受调剂申请的优先顺序是:(1)金融硕士(双证非全日制)优先接受金融硕士全日制考生的调剂申请,其次接受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统计硕士的申请。(2)保险硕士、保险硕士(双证非全日制)优先接受应用经济学(金融学)考生的调剂申请,其次接受统计学、金融硕士、统计硕士考生的申请。

  4.调剂计划指标有剩余,将会在网站通知,考生可申请二次调剂,调剂优先顺序同上,必要时可开放院外考生参加调剂。二次调剂按照优先顺序再按总分(初试+复试成绩)排序。

  5.校内调剂结束后,如果调剂计划指标尚有剩余,将开放校外调剂,调剂办法另行通知。

  申请院内调剂的考生,请参照《湖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对校内调剂的有关规定,3月15日上午11点前到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办公楼一楼109递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查通过后参加金融硕士(双证非全日制)、保险硕士(含双证非全日制)的复试。金融硕士与金融硕士(双证非全日制)的复试科目及内容相同,保险硕士与保险硕士(双证非全日制)的复试科目及内容相同。

  五、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总分情况(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总分排名相同,则学术学位硕士考生按照其初试成绩依次以专业课、数学、英语成绩高低的优先次序排定顺序,专业学位考生按照其初试成绩依次以专业、经济学联考综合能力、英语成绩高低的优先次序排列。学院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本人书面申请并经学院同意调剂的考生,录取时按照申请调入的专业类别优先顺序,根据其总分情况(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总分排名相同,则按上述原则处理。

  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满分140分)成绩低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经面试小组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之后,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复试工作要求

  1、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将组织部分复试考生作为观察员参与学院复试监督工作。在复试考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遴选部分复试考生为观察员,原则上不影响其正常复试。

  2、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七、学业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了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通过复试录取后的考生,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具体方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将另行公布。另外,学院为优秀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各类校友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申请的机会。

  八、本办法的解释说明权

  本办法的解释说明权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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