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齐全。
3、坚持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
4、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5、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向国成
副组长:仇怡、颜剩勇
成 员:田银华、刘友金、向国成、仇怡、颜剩勇、杨继平、傅早霞、潘爱民、叶文忠、邓淇中、贺胜兵、曾世宏
秘 书:吕妍、程丹、蔡钰
2、复试小组成员
田银华、刘友金、向国成、仇怡、颜剩勇、潘爱民、叶文忠、邓淇中、贺胜兵、
曾世宏、杨继平、彭文斌、李汉通、韩绍凤、谷洪波、龚日朝、李启平、李石新、
江海潮、肖雁飞、刘永清、曹休宁、张天平、杨 洪、成鹏飞、赵继荣、刘莉君、刘剑民、赵 伟、罗文兵、陈应龙、何俊阳、陈为民、张海燕、童杰成
3、复试录取监督、检查小组
组 长:仇怡
成 员:傅早霞、颜剩勇、潘爱民
三、招生计划
2017年,学校下达我院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指标36人、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81人。经我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应用经济学计划录取24人,工商管理计划录取12人,学术型研究生录取人数根据各专业复试情况内部调节;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计划录取66人(全日制30人,非全日制35人,士兵专项1人)、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计划录取10人(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计划录取5人(全日制)。
四、复试资格
根据教育部复试要求,学术型研究生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人数按招生计划不超过1.2-1.5倍确定。我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通过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均获得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资格;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金融专硕、教育硕士调剂考生须通过国家分数线,学院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复试资格考生;会计硕士专业考生复试入围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09分,英语不低于62分且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不低于120分的考生由我院按考试成绩确定复试资格,复试入围人数共计98人,拟录取65人。
五、报到和资格审查
1、2017年3月25日9:00-17:00办理报到和资格审查手续,地点:湖南科技大学综合办公楼主楼一楼。办完报到和资格审查手续后,请到第三教学楼(商学院)一楼101室进行确认并上交复试情况登记表。
2、资格审查要求: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没有复试资格。
3、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规定,复试考生须缴纳120元复试费。
六、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地点
面试内容要求:
a、英语口语及听力含考生自我介绍(不超过两分钟)、师生英语交流。
b、学生抽题可从题库中任意抽两题,从中选一题作答。学生可选择现场立即回答,也可选择准备5分钟后回答。老师还可根据情况进一步提问,要求考生回答。
七、复试成绩公布与师生互选
1、学术学位类和专业学位类中的金融硕士、教育硕士复试成绩公布日为3月27日。
排队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排队计算公式=初试总分×0.2×0.6+专业笔试成绩×0.25+综合面试成绩×0.15。
2、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类复试成绩公布日为3月28日。
排队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排队计算公式=初试总分×1/3×0.6+专业笔试成绩×0.25+综合面试成绩×0.10+思想政治理论×0.05。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2017年3月27日下午组织学术学位类和专业学位类中的金融硕士、教育硕士进行师生互选,3月28日上午组织会计硕士师生互选。
6、学院根据排队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及时在商学院研究生公告栏向考生公布,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公布。
7、学院统一组织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点击确认“同意录取”。没有点击确认“同意录取”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8、鼓励人事档案不调入学校的考生选读非全日制专业。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学校纪检部门将派专人监察复试过程。学院将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存档)并全程同步录像、录音,并在复试结束后上交研究生院。
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