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广西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精神,制定商学院2017年学术型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办法。
1.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我院复试比例原则上按照1:1.2-1.8
2.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3.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4.初试分数要求:复试考生需满足“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B 类考生基本要求”。
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一志愿或调剂分数要求:总分不低于245分。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缴费
复试收费标准根据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函﹝2011﹞572号文执行,体检收费标准根据区物价局桂价费(2005)269号文执行。
硕士研究生复试费60元/人/科(共3科,共180元),体检费60元/人,两项合计240元。
同等学力考生另加收考试费50元/生/科(共2科,共100元),
今年我校研究生复试缴费将采用网上缴费,考生可参考附件四《广西大学缴费平台缴费说明》 ,在3月23日到校复试之前完成复试费用的缴费。
(二)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严格审查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1.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拟复试学院、专业名称、考生编号)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①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3)学籍学历校验未获通过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来校复试期间提交招生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①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学历验证或认证,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并获12位在线验证码。注意:学籍无匹配的应届考生只能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毕业考生则可获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则申请书面认证。)
② 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各项获奖证书、过级证书、发表的论文及证明考生业绩能力的材料。
(6)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须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享受专项计划考生须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如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提交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供查验,并交复印件留存学院;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供查验,并交复印件留存学院。
(7)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表1份(政审表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硕士招生网页下载),拟录取考生需在 4月 10日前 提交或寄达学院。
(8)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新TOEFL成绩达到80分、IELTS成绩达到6分、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请考生携带相关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至学院,原件经学院验核后交退回考生本人,学院留存复印件。
2.所有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录取专业名称及代码必须与国家推免系统中一致,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有放弃请于3月25日前向录取院系和研招办提交书面报告。
(三)复试时间: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品德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3月23日-3月25日
1、复试缴费:3月23日前进入广西大学缴费平台进行缴费。(附件四)
2、报到、资格审查:3月23日,复试生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间:8:30-12:00,14:40-17:30.地点:广西大学商学院一楼大厅;
3、复试笔试考试:3月24日上午9:00-11:30,地点:(附件三);
4、面试:3月24日下午或晚上,地点:(附件三);
5、英语听说能力测试:3月25日上午8:10开始,全院统一进行。地点:(附件三);
6、复试生调查问卷:3月24日下午、晚上。考生个人错开面试时间,上网进行测试。地点:(附件三);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3月25日下午14:30-17:30(加试科目一);晚上18:30-21:30(加试科目二)。地点:(附件三)
三.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地点:广西大学医院(广西大学东校园东苑路)
(二)领取体检表和检验单
参加体检的同学按照体检时间到校医院一楼大厅领取体检表和检验单,请携带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须在体检表上粘贴、盖章后方可开始体检,体检表和检验单上均需填好考生姓名、性别、年龄、报考复试的学院、专业等。
(三)体检收费:根据区物价局桂价费(2005)269号文收费,每人60元。特殊情况需增加做心电图、B超、血常规、尿常规检查的同学,按门诊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四)体检时间:3月23、24日全天、25日上午半天
7:50--12:00, 2:40--5:30(实在有需要补检的,27日可以补检)
(五)抽血时间:3月23、24、25日 上午7:50--11:30
注意: 上午体检的同时可以安排抽血,请考生们不吃早餐,保持空腹,以便能抽血检查,下午不安排抽血。
(六)体检项目场地安排如下:
一楼: 收发表处 测身高 体重 抽血 胸透 血压
二楼: 视力 色觉 男外科+五官科
三楼: 内科 女外科+五官科
(七)体检、抽血结束交回体检表、检验单时,请领取回执单1、2,并将回执单1、2交到所报考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未交体检回执者,视同未参加体检,责任自负。请考生根据体检安排时间,及时参加体检。
咨询电话:3227005—8302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1、专业课笔试。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①专业综合知识(90分钟,占60%);②专业作文(60分钟,占40%)。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口语、听力分值各占50%,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考核内容: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实践操作技能等综合知识掌握程度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满分100分。
4、同等学力生加试。闭卷笔试,每科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供录取时参考,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复试考生调查问卷。复试生均需参加问卷调查。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一)初试成绩总分:
(1)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
初试成绩=统考总分(即英语、数学、政治、专业课)/5
(2)调剂考生:
初试成绩=统考课程分(即英语、数学、政治)/3.5
(二)复试成绩总分:
专业课笔试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共计300分。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按百分制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100分×权重(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权重(10%)+综合面试100分×权重(50%)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成绩×权重50%,结果按百分制计算。
六、排名与录取
按总成绩进行排名录取。
根据专业进行排名,将所有复试考生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生指标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七、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报考资格,学历(学籍)认真审核,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学院在研招网调剂系统选择调剂考生的时候,要审核该生的学籍学历相关信息。
组织报到、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各学院务必做好验证工作,主要审查内容是:
1.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尤其是对于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系统检查后学历审核数据不匹配的证书编号要着重核实。对不符合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国内学历(学籍)认证在教育部学信中心,国外学历(学籍)认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核实考生的报名信息、准考证、学历证、和身份证(应届本科生、成人应届生还应分别持校级教务部门、成教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及证明本人业绩能力的相关材料(发表论文等)等原件。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仔细审核身份证件民族成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考生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复试后须提交签订的定向协议书(一式3份)。
3.享受专项计划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如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提交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供查验,并交复印件留存学院;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供查验,并交复印件留存学院。
八、信息公示与公开
1、我校将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做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暨备案平台。
2、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公示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3、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录取信息,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监督信息公开
举报电话:0771-3237062
举报信箱:jjjch@gxu.edu.cu
九、其他
1.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已在2016年10月完成,本次不再组织,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占专业招生指标。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作弊、身体检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有关表格(政审表、定向协议书等),可在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硕士研究生下载。
4. 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上述“加分项目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学院审核。
5. 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填写《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表格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培养科下载。于 4月 21日 前提交我院研究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6. 加强诚信评判,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对上一年作弊的考生,严格按照规定不予复试和录取。
7. 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硕士研究生须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3份),协议书要求在录检规定时间前上交;
8.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学院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凡发出待录取状态后,考生超过24小时未进行回复确认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