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凡违反招生纪律者,将严肃查处。
二、组织领导
根据要求,我院在国家线公布次日起即公布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根据粤社科人任字[2015]21号文件,具体名单如下:
1.领导机构(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薇(副院长)
副组长:王琲(主任)
成员:张造群 、各导师组长、查宁
2.实施机构:研究生部具体负责全院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并确定复试的基本要求,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按照研究生部拟定的复试基本要求,负责本专业考生的复试工作。
3.复试小组:各专业点的复试招生小组由3~5名副研究员职称以上人员组成(以上组成人员均须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各复试教师均需参加研究生部组织的统一培训。
复试小组的职责: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并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拟定专业综合课的笔试试题及难度适中、有一定覆盖面的面试试题,并确定评分标准;组织阅卷,评定成绩;根据初复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复试培训
1、遴选办法: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参加复试工作。
2、培训方式:院研究生部召开培训会。
3、培训内容: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考生出场顺序、提问分工和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研究生部要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四、复试要求
1、复试包括本专业综合知识、英语水平、综合素质(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等内容。
2、对应届毕业的考生,应着重考核其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对在职报考的考生,应着重考核其专业基础是否扎实,以及了解其工作中的成果等。
3、英语复试主要包括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的阅读理解及听说能力。
4、综合素质复试,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考生的专业思想和研究潜力。
五、复试内容
差额复试比例为1:1.2。复试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综合课笔试满分75分,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满分75分,两项相加90分(含90分)以上为及格;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及格。复试单科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评分后取平均分的方法确定。
六、复试时间安排
1、3月中下旬,各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对符合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进入复试考生的名单,报研究生部复核。
2、3月中下旬,复试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部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书。
3、4月上旬,复试小组在研究生部规定的时间内按专业组织分组复试,并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同时将复试综合评定材料经审核后汇总,及时上报研究生部。
4、复试期间进行体检及其他情况审查,具体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