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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7年金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时间:2017-04-18 15:46:27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为切实做好西南大学2017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西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温 涛 祝志勇

  副组长:张应良

  成 员:罗超平 王定祥

  秘 书:颜莉娟

  二、复试要求

  (1)符合2017年西南大学金融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要求及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复试范围按西南大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计划指标120%左右确定;

  (3)复试名单将在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页通知栏上公示(公示期限:2017年3月27日—4月5日;受理意见单位: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受理电话:023-68251068。)

  三、 复试对象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7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复试要求:

专业名称 培养形式 计划指标 参加复试的考生条件
金融硕士 非全日制 40 1、拟入围复试考生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第一志愿考生;
(2)单科(满分=100分)46,单科(满分>100分)69,总分≥335;
2、金融硕士接受部分校外调剂生源,调剂生源须符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及达到国家分数线,择优接受调剂的考生。

  凡达到以上要求的考生请持有关证件及资料于4月1日到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参加复试,具体请参阅我院复试名单。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2017年4月1日

  (二)报到:2017年4月1日上午8:00—8:45到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A108室报到。学院按考生基本情况表、准考证、身份证核实考生身份,再根据“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附件一)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审查(在职人员须检验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须检验其学生证,入学报到时再检查学历证,未取得本科学历者不予报到、注册,取消入学资格)、思想政治考核、检查单位意见。证书复印件由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收齐留学院备查。

  1.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西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式2份,由考生单位填写);

  (2)学生证(在职人员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学位证则无需提供)(各1份);

  (3)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大学学习成绩表(1份);

  (6)体检表(1份)。

  (7)在职人员考生还须提供其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需加盖人事处公章);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

  (8)全日制考生参加非全日制金融硕士复试的,还须提供由其本人签名确认的“知情承诺书”。

  2.冒名顶替、不符合报考条件、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或未按要求签单位意见、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得录取。

  3.复试期间考生自行到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采用专业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1.专业笔试时间、科目和地点

  专业笔试时间:4月1日上午9:00——11:3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笔试时间:4月1日上午8:30~11:30(《管理学》)和下午13:30~16:30(《财务管理》)

  笔试科目和地点:专业课笔试为2.5小时,满分100分。

专业名称 笔试科目 地点
金融硕士 《证券投资学》50%
《商业银行经营学》50%
经济管理学院A508教室

  2、面试时间、分组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4月1日下午14:30—18:00;

  面试分组及地点详见经济管理学院大厅公示栏通知。

  政审及心理考核组:祝志勇 钱 璐 柳为易

  五、复试内容、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

  1、心理测试(不计入综合成绩):主要是对考生的情感、自信心、情绪等有关生活常态和人格的评价,了解考生是否存在某方面的心理障碍。测评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科学的测量工具对每个即将入校的准研究生进行心理普测,了解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心理档案。

  2、专业综合复试占70%,其中:专业笔试占30%;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40%。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

  4、综合面试20%。包括(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等;(2)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以数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给出,不能给形如“优、良、中、差、合格”的等级分。复试总成绩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占综合成绩的50%,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金融硕士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六、复试费

  根据渝价[2013]310号文规定,研究生复试费按每生150元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课程另收100元加试费,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报到时通过西南大学财务处考生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体检费体检时在校医院缴纳。

  复试费的缴费流程详见经济管理学院网站专业硕士招生栏的附件:复试费缴费流程,网址:(http://cms.swu.edu.cn:8080/viscms/cemidex/zhuanyeshuoshizhaosheng5030/)。

  七、复试后续事宜

  请考生密切关注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站专业硕士招生栏关于复试后续事宜的信息,调剂考生还须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填调剂志愿,网上回复“接受复试通知”以及“确认待录取”,完成网上调剂。

  八、录取

  1.以综合成绩为依据予以录取。

  2.复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3.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历加试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无论复试成绩如何均不予录取。

  4.预计4上旬起在经济管理学院网页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5.人事调档函由研究生院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考生。

  6.正式录取名单待上报西南大学研究生院,经教育部批准后方能公布。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负责、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复议制度。学院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面试全程录音录像,以确保过程的公平与公正。

  5.政策解释:023-68251068

  6.监督邮箱:yinglz@s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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