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向优质生源倾斜,宁缺毋滥,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2.坚持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整个复试工作要体现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考核。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考核。
二、时间安排
1.3月29日、30日上午,考生体检
2.3月29日上午8:30-11:30,考生报到
3.3月29日下午1:00-6:30,考生笔试
4.3月30日下午和3月31日全天,培养单位组织考生面试
5.4月1日上午11点前,各培养单位报送主要负责人签字的面试成绩
三、复试条件
1.我校推免生已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推荐选拔、笔试和面试,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统考生复试。
2.第一志愿报考并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3.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所报考专业参加复试,调剂考生按所调剂专业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
(一)会计(MPAcc)、审计(MAud)
1.英语听力笔试。
2.专业知识笔试。
3.政治理论笔试。
4.面试。
(二)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
1.英语听力笔试。
2.管理知识面试。
3.政治理论笔试。
(三)其他各专业
1.英语听力笔试。
2.专业知识笔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考二门专业课)。
3.面试。
4.数学三(396经济类联考考生加试)
五、复试办法
(一)会计(MPAcc)、审计(MAud)
1.英语听力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笔试的形式,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3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0%。
2.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
3.政治理论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10%。
4.面试由培养单位组织,采取抽题回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30%。
(二)MBA/MTA/MPA/MEM
相关复试工作由相关培养单位自行组织。
(三)其他各专业
1.英语听力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笔试的形式,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3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30%。
2.笔试及加试科目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每门考试课程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
3.面试由培养单位组织,采取抽题回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30%。
六、成绩计算
(一)学术型专业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笔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成绩加权组成,满分为100分。
(二)专业学位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考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成绩加权组成,满分为100分。会计、审计复试成绩由政治理论笔试、英语听力考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成绩加权组成, 满分为100分。MBA、MTA、MPA、MEM复试成绩由政治理论笔试、英语听力笔试和管理知识面试成绩加权组成。
七、录取原则
(一)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加权分超过60(含60)分,一志愿上线考生超过专业计划人数的,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加权的总成绩排序,按照 “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上线考生未达到专业计划人数的,直接确定为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加权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也不可调剂到校内其他专业。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的二门课程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调剂考生拟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加权分超过60(含60)分,依据专业调剂指标,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加权的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加权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也不可调剂到校内其他专业。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初试科目为396经济类联考的考生,加试数学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的二门课程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例如:某专业录取名额为5名,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排名第5名的共有两名同学,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这两名考生初试成绩相同,则两名考生均不予录取。
(四)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五)公示10天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八、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1.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忠明 副组长:陈忠卫 周加来 冯德连(常务) 张跃军 程刚
成员:刘银国、马成文、任森春、邢孝兵、宋思根、卢太平、经庭如、刘永伟、张焕明、魏国彬、汪先平、张会恒、刘从九、戴道明
工作职责: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精神,制定相关的政策方针,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复试录取结果做最后决策。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刘银国
工作职责: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招生录取工作统筹管理,制定复试、调剂、录取政策和程序,及时向考生公布招生录取的原则和办法,使招生录取工作过程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做好对各学院(部)的业务指导。
2.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姜利军 副组长:张庆亮 宣扬(常务)
成员:赵大为、王支华、赖红兵、张明义、汪麟、郭成、王保生、陆亚空、姚金琢、胡晓辉、吴永夺、张斌(思政)
工作职责:监督检查招生录取的全过程,对招生录取中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3.培养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员:硕士生导师
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学校制定的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不得随意调整,确保招生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负责组建本学院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
4.培养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小组
组长:培养单位党委负责人
成员:教职工代表
工作职责:监督检查本单位招生录取的全过程
九、其他要求
1.有直系亲属参与2017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教师应回避一切与复试相关工作
2.各培养单位要对整个面试过程进行录音和录像
十、复试录取监督与申述
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552-3171171
纪委监察处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学校一号行政楼三楼A310室
研招办电话:0552-3169051
研招办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学校一号行政楼二楼C207室
安徽财经大学
2017年3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