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
申诉电话:028-87092421 ,87092020
联络人:王老师
二、复试办法
1.复试原则
按教育部规定,复试一般为差额,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1.2,生源充足的专业,差额比例可适当放大。考生复试资格以2017年我校研究生院下发的复试名单为准。凡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附:经济信息工程学院2017年招生计划分配表
专业 |
招生计划(含已录取推免生以及专项计划) |
备注 |
金融学 |
16 |
若遇个别专业调剂生源不足,可在不超过学院总计划数的情况下向调剂生源较好地专业倾斜。 |
金融贸易电子商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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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11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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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济及管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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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智能 |
9 |
|
项目管理 |
1 |
2.复试基本要求
复试笔试将分专业进行,笔试内容以研招网公布的复试考试笔试课程目录为准,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面试的基本形式是学生抽题回答和面试教师提问相结合,每个考生抽题回答不少于2个问题且面试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同时鼓励面试教师采取有利于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其他面试形式。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参加面试的教师当场独立打分,其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外语测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且测试的内容要涵盖公共英语和专业知识。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由学院政审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量化打分,只评定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科学学位考生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40%+复试外语测试成绩×20%)×30%。
专业学位考生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40%+复试外语测试成绩×20%)×30%。
4.调剂政策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请学校决定,2017年我院有如下专业因生源不足可接收调剂考生,拟调剂计划、报考条件如下表所示:
学院名称 |
调剂专业 |
调剂计划 |
报考条件 |
(011)经济信息工程学院 |
(020204)金融学 |
5 |
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科学学位应用经济学相关专业,初试分数达到国家线但未达到报考专业学校分数线的考生。 |
(0202Z3)金融贸易电子商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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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11 |
校外调剂: 1.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280分(含280分)以上,且英语单科成绩须在50分(含50分)以上。 2. 接收调剂的专业原则上要求考生报考专业及代码应完全对应一致;优先考虑国家重点建设的一流高校学生。 3.接收调剂考生以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的调剂信息为准,且满足国家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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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
12 |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由学院具体通知复试事宜。
三、复试程序
1.复试报到
(1)凡取得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2)复试提交材料按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要求提供。
(3)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提交材料不齐将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报到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27日(周一)上午9:30-11:30柳林校区通博楼B座321室
(2)笔试及面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3月27日(周一)下午2:00-4:00 柳林校区颐德楼
面试时间:2017年3月28日(周二)下午1:30-5:00 柳林校区颐德楼
我院将根据考生报到情况,进行笔试教室及面试分组安排,地点等信息一般于笔试或面试前30分钟告知考生。
3.复试内容
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实践能力考核、面试、外语测试等。各学科在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要全面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在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4. 体检安排
3月28日(周二)上午8:00-12:00柳林校区校医院
四、录取
(1)录取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规则》文件要求进行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我院将根据学校下达的录取计划,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择优录取调剂考生,综合成绩在同分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录取高分学生,若遇初试成绩亦相同,则录取英语成绩高分学生。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招生计划单列,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复试后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除外)。
(三)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五)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录取。
(2)录取名单
经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公示。
经济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