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进一步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四)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组织机构
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工作在贵州大学招生工作小组及贵州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组织机构及有关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 主要职责
1)组织经济学院的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制定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3)组织成立复试小组;
4)组织安排经济学院学院的复试工作,对经济学院学院招生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审核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确定经济学院拟录取名单;
7)公示复试结果,处理遗留问题。
(二)复试工作专家组及职责:
1.复试工作专家组
专家组由5名导师组成,名单待定.
2.主要职责
1)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
2)根据学科方向,确定复试小组成员;
3)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的建议;
4)整理复试小组复试材料,并整理归档。
(三)督导小组组及职责
1.复试督导组
组长:黄 莉
成员:杨 海
2.主要职责是:
1)全面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2)对学院复试前、复试过程、复试后的工作进行巡查;
3)对学院复试工作的档案整理进行监督和巡查。
三、复试工作时安排
1.报到及复试时间地点安排见复试方案简表。
2.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生证及复印件(应届生),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
(3)研究生招生准考证;
(4)本科成绩单及复印件;
(5)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
(6)发表的论文、承担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材料
(7)一寸照片6张。
对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审查是否满足同等学力的报考条件。
四、复试方法
1、面试方式及其内容要求:分组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内容主要包括:(1)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以及参与科研活动的情况;(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4)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5)外语能力测试。
2、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复试科目一览表。
3、复试成绩: 专业笔试:30%,综合面试:45% ,英语听力:10%,英语口语:10%,技能加分:5%。
4、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五、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2、拟录取考生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3、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排序为:第一志愿线上生(含推免生)、调剂生、线下考生。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联系方式
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8293770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本方案由贵州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