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基本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17年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一区)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同时必须符合我院相应招生专业规定的复试相关要求。
2、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学校复试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身体健康,无各种传染病和影响学习的慢性病。
4、复试科目按照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选择,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5、复试前将审查考生资格,应届生需携带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原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科在校历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政审表;往届生需携带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本科在校历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政审表。
6、定向考生复试合格后15日内将定向协议书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
8、同等学力考生按招生目录要求笔试本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各一门,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复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进行。
二、复试考生的确定
1、学院与研究生院共同审定复试名单。根据各专业上线考生和申请调剂考生情况择优选出参加复试考生,复试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0%。
2、已确定为优秀生源资格,且达到2017年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一区)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不再进行复试考核,直接录取。
3、调剂考生分类按成绩排队参加复试,同等条件下本科毕业学历、应届生优先参加复试。
4、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及学校调剂政策,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申请参加我校复试,确认调剂系统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我校复试。
5、复试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校园网公布(http://gl.sust.edu.cn/)。
三、体格检查
1、复试前由研究生院组织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内容:常规检查(含胸透)及相关检查(详见第一条第3款)。
3、体检当天,考生应空腹并准备一寸照片一张和体检费,持体检表体检。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
(1)方式:考生在考场外等候,测试小组点名,考生进入考场测试;
(2)内容:自我介绍、回答提问、听说阅读等;
(3)当场记录测试内容。测试小组给出评语及分数,满分为100分。
2、专业课笔试
学院自行组织命题、安排考场、考试、阅卷、公布考试成绩;
(1)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2)各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地点由学院确定;
(4)同等学力考生按规定笔试本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各一门。
3、综合能力测试
专业综合面试:由学院组织若干个复试专家小组(每小组不得少于5人,成员必须为硕士生导师)
(1)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可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基本知识掌握情况;科研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核;参考平时成绩对考生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价。
(2)测试地点学院自定,当场记录考生复试内容的基本情况,当场打分,满分为100分。
(3)复试专家小组给出评分。记分方法:每位专家人手一份(一袋)复试考生名单表,当场给分,复试结束后密封交复试小组组长。组长与本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成员一起启封统计。统计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的取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
其它素质测试:通过观察、对话、提问等多种形式,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导师考核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后,选择自己报考的导师,参加导师面试。硕士导师会同所在学科团队或项目组成员,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给出导师评价分,满分100分。导师具有一票否决权。未被第一志愿报考的导师选中的考生可参加二志愿报考导师的面试,依次类推。
5、复试总成绩汇总
学院将复试考生的各项成绩按总成绩计算办法汇总,由院长或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并上报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学院妥善保管复试试卷、各项原始记录表、考生在校历年成绩单等复试材料以便备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权重为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中各分项权重由学院自定。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成绩×40%
=初试总成绩×60%+复试成绩(各科复试平均成绩×40%+导师考核成绩×10%+综合素质成绩×35%+平时在校成绩×15%)×40%
其中:
(1)各科复试平均成绩=(外国语口语测试成绩+复试各科笔试成绩之和)/(笔试科目门数+1);
(2)平时在校成绩=15门主干课笔试成绩/15 (15门主干课均为考试课)
2、总成绩学院将张榜公布。
六、录取
1、学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要在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体检、复试各项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调剂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合格,并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全部调剂流程,且报考材料按要求转至我校研招办方可录取。
3、定向、委培考生必须与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我校研招办一份方可按定向录取。
4、拟录取名单按国家要求在我院校园网公示(http://gl.sust.edu.cn/)。
七、院复试领导小组、院复试工作办公室、院复试督查小组及人员组成
1、为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公开及正常进行,学院专门成立院复试领导小组、院复试工作办公室、院复试督查小组。复试领导小组届时将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发现复试舞弊及其他违纪现象者,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并取消考生复试资格。院复试督查小组对复试和录取全程进行监督和纪律检查。
(1)院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马广奇
副组长:朱文莉、王淑霞
成 员:王胜利、王松峰、邢战雷、倪明明、吴妮
(2)院复试工作办公室
组 长:朱文莉
副组长:马广奇
成 员:邢战雷、倪明明
(3)院复试督查小组
组 长:王淑霞
成 员:王胜利、王松峰
2、学院组成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复试的基本过程和协调有关复试事宜。
八、举报电话及信箱
校纪委监察处:029-86168052
经济与管理学院:029-86168552 029-86168550
电子信箱:zhuwenli@sust.edu.cn xingzhanlei@sust.edu.cn
九、其他
1、本办法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适用于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