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学术型考生调剂的政策及顺序
接收调剂专业
学术型:产业经济学、金融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生源:
(1)第一学历毕业于“985”院校的全日制本科考生或其所在学校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考生,不包括“985”院校分校、二级学院或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本科考生,同时也不包括所有专业的自考、函授和远程等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考生。调剂生源毕业专业符合招生简章中所列专业或与所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本科毕业院校为学科排名前30%的高校考生。调剂生源毕业专业与所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报考外校的本校应届毕业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不受上述生源限定可进行调剂工作。
2、需符合国家2017年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和国家调剂政策。
接收调剂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3月20日下午5:00。
调剂程序见附图1:
八、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及录取原则
一志愿录取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
=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
调剂生录取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
=初试基础课(包括政治理论、英语、数学)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
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
=笔试成绩(100分)*20%+专业综合面试(100分)*6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0分)*20%
由于调剂生源一志愿报考学校不同,专业课考试内容差别较大,因此初试环节的专业课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录取原则。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综合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信息公示内容、时间、位置
3月 20日 发布工商管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的复试细则。网址: http://www.cup.edu.cn/sba/
复试考生名单及其他与复试有关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布,复试结果于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本人。
十、复试监督及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派出巡查员进行监察。
3. 实行复议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 82837456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http://www.cup.edu.cn/graduate/zhaosheng/zszxjssqd/index.htm
十一、其它
请考生及时仔细阅读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和学院主页的有关复试通知,如遇学院规定与学校规定不符,遵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工商管理学院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