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1. 招生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落实复试各环节工作,确保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组 长: 闫相斌
副组长: 戴淑芬、魏钧
成 员:李铁克、冯梅、肖明、马风才、张剑、王未卿
秘 书: 黄忱、朱媛媛
职 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细则;遴选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成员,并进行培训;组织复试考试、面试、评卷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复试程序;组织协调各复试小组复试录音工作;协调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2. 招生复试小组
(1)专业课笔试命题小组
按考试科目组成专业课笔试命题小组,负责考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小组由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小组成员承担的工作及身份对外保密。小组成员不得对考生进行补习、辅导,不得透漏考试内容、阅卷情况及考试结果等内容。
(2)综合面试小组
按招生学科(专业)组成复试综合面试小组,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综合能力、诚信及思想品格等进行考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外语考核可以在综合面试中进行,也可以单独进行。单独进行时,考核小组由不少于2名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
坚持回避原则,有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的复试工作,命题、面试小组成员组成由领导小组审批。
二、复试资格序号 | 招生专业 | 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 |
招生人数 (不含专项计划) |
推免生 人数 |
复试比例 | 复试人数 | 是否接受调剂 |
1 | 金融学 | 355(46,69) | 17 | 7 | 120% | 12 | 否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资格:初试总分不低于180分,不接收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