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调剂说明
部分学科(专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调剂申请。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要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学院将通过该系统通知考生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三、复试程序
1. 复试信息确认及缴费
普硕考生于3月20日前(MBA考生于3月17日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复试信息确认,选择复试科目。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MBA考生于3月17日前)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电子支付平台http://pay.ustb.edu.cn(登录账号为考生编号,初始密码为123456),缴纳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100元/人(京发改[2008]1974号)。电脑端缴费支持支付宝、微信和银联卡在线支付,手机端缴费只支持支付宝,缴费成功的收费票据在复试时下发,缴费咨询电话:010-62334805。
2. 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如下。考生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
报到地点 | 报到时间 | 复试专业 |
经管楼313教室 | 3月19日上午8:30 | 工商管理 |
经管楼804办公室 | 3月23日上午8:30 | 技术经济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国际贸易学、会计学、产业经济学、企业管理、金融学 |
笔试科目 | 笔试时间、地点 | 相关专业 | 考试用具 |
金融学原理 | 3月23日14:00 511教室 | 金融学 | 计算器 |
(1)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复试笔试满分150分,采用闭卷方式,由学院统一组织、集中进行,时间3小时。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入学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和具有文字记录及显示功能的电子产品。考试科目见招生简章;综合面试150分。按专业分组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想品德、举止和礼仪等;外语测试50分。按专业分组进行。重点考察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以及专业表达能力。
(2)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业面试90分(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创新精神与能力,内容涵盖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想品德、举止和礼仪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分,重点考察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政治笔试不计入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每位考生综合面试与外语测试的合计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 复试体检
体检时间:3月24日 7:30-9:30
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医院
体检费用:考生应于3月17日18:00-20日12:00点前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电子支付平台http://pay.ustb.edu.cn(登录账号为考生编号(15位),初始密码为123456),缴纳体检费120元/人,平台从3月17日18:00开放缴费功能。电脑端缴费支持支付宝、微信和银联卡在线支付,手机端缴费支持支付宝和银联卡在线支付,缴费咨询电话:010-62334805。缴费成功的学生体检表在学院报到的时候领取,未在要求的截止时间缴纳体检费的学生,请在校医院体检时现场排队缴纳体检费后领取空白体检表。
6. 思想品德考核和政审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对拟录取考生开展政审工作,通过调取考生档案,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四、录取工作
1. 各学科(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照复试专业笔试成绩排序(MBA考生按复试面试成绩排序)。
2. 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3. 学术型学位研究生专业课笔试低于9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90分、外语测试缺考、复试总成绩低于210分、同等学力加试低于6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5分、外语测试缺考、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和本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复试监督与复议
1. 信息公开与监督管理
复试工作办法、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初试、复试)等重要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及本院网站上公布;
综合面试过程采取全程录像录音;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我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考生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反应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3. 监督举报
在学校纪委的指导下,由学院党委具体监督复试工作:接受投诉和举报,发现并处理问题,监督有异议结果的复议并通知异议提出人。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学院党委办公室):62332447。
六、联系咨询
地 点: 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经管楼804办公室
电 话:62332746
传 真:62333582
网 址:http://www.ustb-mba.com; http://sem.ustb.edu.cn/
联系人:黄忱、朱媛媛
邮 箱: jgms@manage.ustb.edu.cn
本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和学院网页公布。若与上级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的文件、规定为准。本方案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