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遵照“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政策透明、规则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示、主动接受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在德智体等各方面综合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组织
财政学院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硕士导师,成立面试专家组,每组由7人组成,其中3人以上具备外语口语测试能力,并配备1名记录员,负责面试工作记录。
三、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
行政管理专业:
2017年3月24日上午8:00-12:00 面试科目:英语、行政管理学、公共政策学
2017年3月24日下午13:00-16:00 笔试科目: 公共管理学与行政法学综合
社会保障专业:
2017年3月24日上午8:00-12:00面试科目:英语、社会保障学、公共政策学
2017年3月24日下午13:00-16:00 笔试科目:劳动经济学与社会保障综合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
2017年3月24日上午8:00-12:00面试科目:英语、教育经济学、公共政策学
2017年3月24日下午13:00-16:00 笔试科目:教育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综合
财政学专业:
2017年3月24日上午8:00-12:00面试科目:英语、财政学、税法
2017年3月24日下午13:00-16:00笔试科目:公共经济学、政府预算
税务专硕、资产评估专硕:
2017年3月24日上午8:00-12:00面试科目:英语、专业综合测试
2017年3月24日下午13:00-16:00 笔试科目:专业综合测试或资产评估综合
有关加试的说明:
2017年3月24日下午16:00-17:00 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同等学历或非经管类专业考生加试:管理学与公共经济学综合;资产评估、税务专硕参加经济类联考数学的考生需加试数学。
四、复试地点
专业课面试地点:主楼0608;笔试地点:主楼0616
五、复试及录取具体办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口语测试两部分,满分100分。
(一)专业综合测试:考核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70分,非经管类考生、同等学历考生还须加试。通过专业综合测试考察学生对本学科基本理论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专业面试:考试方式:口试。每名学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30分(学术学位专业面试为10分,外语口语测试20分;专业学位专业面试为20分,外语口语测试10分),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对本专业前沿问题的理解能力及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三)外语口语测试:考试方式:口试。每名学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主要测试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包括:一是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和口语交流能力;二是考察考生表达个人观点的能力。
(四)加试:考核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历考生及非经管类考生须加试。主要考察学生对相关基础学科的掌握程度。
(五)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为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共100分。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8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42分)外语口语测试缺考、加试科目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
3、复试结束后在相应网站公布考生的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六、咨询电话
0451-84865448 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