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录取原则
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督查小组,以及应用经济学专业复试小组、会计学专业复试小组 、税务硕士专业复试小组和专业英语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考核,根据招生办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为120%。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应用经济学专业、会计学和税务硕士专业且初试成绩符合国家一区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同时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根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复试名单报送研究生处,经审核同意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研修第二专业的同学提交第二专业学习证明;
3.考生情况调查表(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本校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4.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
①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复试承诺书”;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以上证件需提交的复印件均需考生本人签名。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安排体检。
五、复试主要方式及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其中,应用经济学专业课测试科目为:01和04方向:《产业经济学》、02方向:《公共财政学》、03方向:《货币金融学》、05方向:《国际经济学(微观部分)》;会计学专业课测试科目为:《中级财务会计》;税务硕士专业课测试科目为:《财政学(包括税制)》。
2.复试方式分笔试、面试两种形式。专业课测试、外语听力测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面试考评小组由5-8位老师组成,每生随机抽取3个问题进行回答,成绩由参加面试的老师评分,以平均成绩作为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3.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并对复试过程进行现场记录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试卷、面试提纲、复试记录本上交学院保存备查,保存期为三年。
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力10分、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5分,专业课测试50分,综合素质测试35分。
5.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六、调剂复试
1.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将及时审核申请材料,及时决定是否同意考生参加复试。
2.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3.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同时并按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全日制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4.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录取为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享受学校奖助学金,全日制考生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应签订自愿调剂承诺书。
七、复试时间安排
学院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将在学院主页公布(http:∥cjc.jmu.edu.cn),同时将会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考生本人。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制度,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自觉加强对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定,结合专业特点和要求制定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细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对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由学院和研究生处协商解决。
2.在研究生复试和录取期间,学院将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处工作人员的现场巡视和全面监督。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违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规定的个人,学院将上报学校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将配合研究生处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考生名单等有关信息,以便于接受广大考生的监督。
5.实行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处在规定时限内均可接受考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人或申诉人。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