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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经管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时间:2017-04-26 17:13:53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根据《长安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的相关规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徐海成

  成员:魏一虎、樊建强、张圣忠、孙启鹏、芮夕捷、樊根耀

  秘书:李小茹

  二、复试报到

  (一)报到时间

  2017年3月22日 上午9:00至12:00

  地点:经管学院一楼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报到时考生提供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考生须交验证件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

  单考生、同等学历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交验并留存毕业证原件。

  (三)报到程序

  1、留存应届毕业学生证、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填写《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表》;

  2、填写《研究生入学复试情况表》。《研究生入学复试情况表》仅填写复试生姓名,其余栏目考生均不必填写,填写完后自己带走,3月23日面试时交给专业综合复试组的老师;

  3、领取《选报导师意向表》。考生选择指导教师由考生和指导教师之间双向选择,并由学院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统一协调,考生可在学院网站及学院公告栏查看导师信息。

  4、收取考生体检表。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医院:1、西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2、长安大学校医院(本部),考生自行选择。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并将体检结果(含肝功化验单)送各学院。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长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3日上午8:30-11:30

  面试时间:3月23日下午2:00-6:00

  会计专硕、工程管理《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笔试时间:3月23日晚18:30-21:30

  同等学力加试笔试时间:3月24日上午8:30-11:30

  笔试、面试地点:报到时见经管学院楼一楼大厅公告栏

  (二)复试办法和复试内容

  1、笔试

  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100分;“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满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每门满分各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科目以《长安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

  2.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专业综合能力、外国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等。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着重考核考生专业知识面,综合利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在评定成绩时,以下几点作为主要参考内容:

  A.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

  B.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认识和了解程度;

  C.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D.逻辑思维能力、创新精神及能力;

  E.获奖、发表论文及其它奖励情况。

  外国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交际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从发音正确性、语言准确性、流利程度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外国语水平。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基本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了解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及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考察考生行为修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心理健康等。

  (三)考生综合成绩和排序

  1.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统考:综合成绩(ZCJ)=初试成绩×2+复试成绩{专业课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50分)+外国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管理类联考:综合成绩(ZCJ)=初试成绩×2+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课(满分100分)+专业课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50分)+外国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2.复试中任何科目成绩不及格(即达不到满分的60%)、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参加复试以及复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不合格不予录取,合格考生以学科按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

  3.如复试综合成绩相同,分别按初试总分、初试英语分数、初试数学分数高低进行排序。

  4.推免生、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考生不参加排序。

  四、调档函和协议书

  复试结果公布后,被录取的所有考生到经管学院一楼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学籍档案)调档函。考生填写自己学籍档案存放单位名称、考生姓名,报考专业等。

  我院通讯地址填写: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 邮编:710064 (在我校就读的应届考生也必须填写<学籍档案>调档函)。

  定向生在招办网站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并填写,其它考生不必签订培养硕士协议书。

  复试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至经管学院一楼学生工作办公室协调解决。联系人:李小茹 联系电话:029-82334511

  另:MBA考生复试安排见MBA教育中心网站。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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