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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时间:2017-04-26 17:27:15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各位考生:

  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如下: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1.报考我校的统考考生成绩符合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A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后,还需满足我校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我校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
见附件

  2.参加单独入学考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单科分数线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265分。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执行国家最低复试分数要求,考生如果达到我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录取复试要求的,可在复试前申请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

  4.“退役大学生计划”考生报考统考专业要求总分不低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A类地区基本分数,报考管理类联考的考生要求单科分数不低于40分,总分不低于160分。

  5.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研招办提供证明材料,核实后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2017年3月22日

  报到地点:各学院

  2.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17年3月23—25日

  专业课笔试、管理类联考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学院安排。

  三、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各学院要指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考生须交验证件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

  四、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重点考核专业学术水平及知识结构,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外语口语和听力水平、专业综合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具体复试办法见附件。

  五、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体检医院:1、西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2、长安大学校医院(本部),考生自行选择。

  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并将体检结果(含肝功化验单)送各学院。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长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

  六、校外调剂

  我校招生简章所列学科接收少量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高水平大学生源,具体条件按《长安大学2017年高水平大学生源参加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办法》执行。

  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可接收部分校外考生调剂。

  我校“退役大学生计划”可接收校外调剂“非全日制”专硕。

  校外调剂工作归口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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