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2017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20日上午正式开始,详细的时间安排见下表
序号 |
日期/时间 |
复试工作内容 |
1 |
3月15日 |
各系上报复试工作专家组名单、地点。 |
2 |
3月16日 |
通知考生参加复试,上报复试工作方案、领取复试单等材料 |
3 |
3月20日8:30~11:30 |
专业知识和英语笔试,英语60分钟,专业知识120分钟(数学系教西A101,物理系教西A201,化学系教西A105) |
4 |
3月20日11:30~12:00 |
心理测试、发放体检表 |
5 |
3月20日13:30~18:00 |
政审和资格审查(理学院385、理学院394) |
6 |
3月21日9:00~12:00 13:30~17:00 |
各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及英语口语测试,下午专硕实验技能测试 |
7 |
3月21日~22日 |
各系组织改卷,复试小组秘书负责成绩统计 |
8 |
3月22日 |
考生体检(长安校区) |
9 |
3月23日 |
各系上报建议录取名单、拟调剂人员、专业。 |
10 |
3月23日14:00~17:30 |
调剂生参加相关专业考试。专硕必须参加实验技能考试。考试安排上报学院备案。 |
11 |
3月23日~24日 |
各系汇总最终建议录取考生名单。按第一志愿录取考生名单及调剂考生名单,需单独进行排队。 |
12 |
3月27日9:00~11:00 |
各复试小组上报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复试材料、未录取考生名单汇总表。(留存复试相关材料) |
13 |
3月27日13:30~15:00 |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确定院拟录名单。 |
14 |
3月28日 |
学院统一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给拟录取考生发调档函 |
15 |
3月29日后 |
未录取考生向校外进行调剂 |
16 |
4月20日-7月底 |
往届生要求4月20日之前调档,应届生7月底前调档。 |
单科成绩及总分均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线要求者可参加复试,详细的复试方案及复试名单见附件。
考生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除准考证、身份证(军官证)、成绩单、政审表外,应届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生需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和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理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029-8843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