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2017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
时间:2017-04-27 10:19:43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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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
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 年全国硕士研
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 2016〕 9 号)及《 教育部办
公厅关于做好 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 2017〕 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原则与指导思想
(一)调剂名单的确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和择优挑选
的原则。
(二)复试环节坚持严要求、高标准的原则,实行差额复试,招
生规模与复试人数之比为 1:1.2—1:1.5 左右。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
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
考核。
(三)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政策,择优录
取、宁缺勿滥,严格按本工作办法的规定录取,同等条件下适当照顾
第一志愿考生和稀有少数民族考生。
二、组织管理
(一) 2017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在学校硕士研
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
作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二)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
组长,各硕士点学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
学院的招生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1.确定本学院各学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
2.依据教育部及本工作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细则,确定学科
专业招生人数,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复试前公布,复
试中严格执行;
3.复试前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4.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
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
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
律,规范工作行为;
5.审核各学科专业拟定的调剂名单;
6.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审核和上报本单位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及相关复试材料;
8.对考生提出的复试录取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处理遗留问题。
(三)各学院须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或党总支书记为负责人的复
试监督小组,复试监督小组成员 3-5 人,负责学院调剂、复试和录取
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 投诉事宜。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名单,须报学校
研究生院备案。
(四)各学院原则上按学科(专业)或复试人数成立复试小组(相
近学科专业可联合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5 人,
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
组长一般由学科负责人担任。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
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导下,具体负
责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 1)组织导师参加调剂,提出复试考生名单;
( 2)依据本工作办法及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的要求,确
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
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拟录取类别及备录排序。
三、调剂工作
调剂考生的挑选原则上按照二级学科进行,由各二级学科负责人
主持,二级学科负责人不在校的,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
可委托本二级学科其他导师负责。调剂考生的挑选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一)调剂时,原则上要求通知本二级学科每一位校内导师到场,
集中协商与讨论,到场协商的导师不得少于三人。对导师不足三人的,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加派所属一级学科下其它二级学科的导
师参加。
(二)对导师一致同意调剂的考生,可直接列入调剂名单。对争
议较大的调剂备选考生,可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决定,赞成票必须
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方可列入调剂名单。
(三)调剂名单原则上要求每位到场的导师签字。
(四)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每个调剂专业的复试调剂
考生名单,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院;
(五)各学院将复试调剂考生名单于 3 月 20 日前提交研究生院
审核后公布(若有投票决定的考生,连票一起提交),名单一经公布,
如非必要不许更改。
(六)选择调剂生的条件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关于印发〈 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 2016〕 9 号)
中的有关规定。
(七)按照一级学科调剂的学院,调剂考生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四、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7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16〕 7 号)精神,
我校在 2017 年招生计划总规模内单列下达的招生计划为 3 人,该计
划专项专用,不得挪用。文学院和海洋与生物技术学院配合研究生院
落实“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
其初试成绩须达到《 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B 类)。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
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
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
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
士兵加分政策。
我校 2017 年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
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 245 分。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 2017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 2016〕 8 号)的要求,我校自 2017
年起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骨干
计划”)。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坚持“定向招生、
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
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
得挪用。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2017 年我校拟招收骨干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0 名(其中汉族
在职考生比例不得超过 10%),其中广西生源 6 人,新疆生源 2 人,
内蒙古生源 2 人。 拟招生专业为:行政管理、民族法学、民族学、社
会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影视文艺理论与创
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化学、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以上各
专业广西、新疆及内蒙古生源考生均可报考,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
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确定。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
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六、破格复试工作
(一)申请破格复试条件
1.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 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与 B 类考生的基本要求相比较);
2.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3.是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并且只能申请参加第一志愿专业
复试;
4.第一志愿专业为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
不足的学科、专业的,予以优先考虑。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
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 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
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
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二)申请破格复试程序
1.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破格复试申请表》,经专业所
在学院复试小组组长和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 3 月 20 日前报送研
究生院;
2.研究生院将《破格复试申请表》汇总后上报我校招生复试领导
小组审核,并将同意破格复试的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
七、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分为以下几个部分进行:
(一)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笔试、外语听说测试、实践(实验)能力测试、综合
面试等几部分组成。
1.笔试
(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考试主要为了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具体科目详
见《 广西民族大学 2017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