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2017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
时间:2017-04-27 10:19:43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生专业目录》 ),考试采
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 100 分,时间 150 分钟, 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不得补考。
( 2)同等学力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要加强对本科
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其中加试(笔试)本课主干课程不少于
2 门,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 100 分,时间 120 分钟,由学院
组织考试。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
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报考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 MPA)的同等学
力考生是否加试,由相关学院决定。
( 3)跨学科加试
对跨学科的考生,根据《 广西民族大学 2017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
招生专业目录》上列出的科目进行加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
分 100 分,时间 120 分钟,由学院组织考试。
复试小组负责判定考生是否属于跨学科的情况。
( 4)思想政治理论加试
公共管理( MPA)专业的考生,必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
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为 100 分,时间为 120 分钟, 成绩计入复
试成绩,由学院组织考试。
( 5)其他加试
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的调入专业,如需加试,复试小组需作
出相应的书面说明报研究生院备案。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题满
分为 100 分,时间为 120 分钟,由学院组织考试。
2.外语听说测试
外语听说测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满分为 100 分。各学院成立“听
说能力测试小组”,拟定本单位听说测试的实施办法,并于 3 月 20 日
前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3.实践(实验)能力测试
主要对理工科、体育类等考生进行实验和操作技能测试,由复试
小组组织进行。实践(实验)能力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
4.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其它具体规定参照《广西民族大
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面试细则》(附件 2)进行。综合面试成绩满
分 100 分(《面试评分表一》成绩与《面试评分表二》成绩之和)。
(二)思想政治考核
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各学院应组织思想政
治工作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
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等情况,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
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凡
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前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
或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政审表(加盖部门印章)。
(三)体检
学校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统一体检。对考生
身体状况的审查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3 号)、《教育部 卫生部 关
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
的通知》(教学厅〔 2010〕 2 号)执行。
八、成绩的计算方法
(一)各学科专业(公共管理除外)成绩基本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基本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20%+综合
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50%
翻译硕士复试成绩基本计算方法为: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
(一)×25%+专业课笔试成绩(二)×25%+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
×50%
( 1)复试时有实践环节的,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的计算方
法:
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各位综合面试教师成绩之和/综合
面试教师人数+各位实践环节考核教师成绩之和/实践环节考核教师
数) ]/2
( 2)复试时无实践环节的,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的计算方
法:
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 (各位综合面试教师成绩之和/综合面
试教师人数)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若某学科需要使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必须在复试前报学校复试工
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并公布方可使用。
(二)公共管理( MPA)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5%+思想政治理论成绩×5%+外语
听说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50%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九、录取
(一)录取规则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方能获得录取资格。各复试小组可
根据以下录取规则,按照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分别由高
到低排序,并依据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和定
向就业)。
1.原则上同一一级或二级学科内的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比例不低
于调剂考生录取比例。
2.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 1)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 2)同为少数民族的或汉族的,复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 3)复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 所有考生只能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录
取。
4.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进入复试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其中,应届毕业生定向就业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教育部
文件的规定,毕业后须在广西就业。
5. 录取中应参考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
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
历,获奖情况、体育、艺术特长以及工作业绩等情况。
(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
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 3 年内参
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
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
的考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
加 15 分。
( 2) 2012 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公
开学术刊物正刊上发表过报考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的考生,在同等
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 3) 2012 年以来获得过专业比赛获奖、奖学金获奖以及相关资
格证书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二)不录取的情形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未达 60 分的;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未达 60 分的;
4.所有跨学科加试课程成绩都未达 60 分的;
5.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
6.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7.未按规定参加所有复试项目的(包括体检)。
(三)关于考生拟放弃录取资格
1. 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
格,但申请必须在 2017 年 4 月 25 日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2. 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具体时间
及手续将在公布拟录取名单时公布),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考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都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
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十、复试及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我校复试时间安排在 2017 年 3 月 24 日—27 日,具体日程安排
如下(各学院负责组织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通知到考生
本人)。
时间 |
内 容 |
主要负责单位 |
3 月 20 日前 |
各学院报送调剂名单,复试录取工作
细则、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复试
监督小组名单、各学科复试小组名单
及面试场地、时间安排表等材料 |
各学院 |
3 月 24 日 |
复试考生来校报到(科技楼一楼大
厅),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
试通知书,交纳复试费 |
研究生院
各学院
财务处 |
3 月 25 日上午
9:00—11:30 |
全校统一专业课笔试 |
研究生院 |
3 月 25 日下午
14:30—26 日全天 |
外语听说测试 |
各学院 |
3 月 25 日下午
14:30—26 日全天 |
笔试阅卷 |
各学院 |
3 月 25 日下午
14:30—26 日全天 |
综合面试 |
各学院 |
3 月 25 日—26 日 |
各类加试科目考试、阅卷 |
各学院 |
3 月 27 日
上午 8:30—12:00 |
体检(须空腹,在校医院进行) |
研究生院 |
3 月 27 日—28 日 |
将拟录取考生汇总表(附件 5)等材
料上报研究生院 |
各学院 |
3 月 28 日—29 日 |
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
定拟录取名单 |
研究生院 |
4 月 5 日后 |
网上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