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招生计划(统考)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七个专业执行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复试分数线为315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过线考生,过线考生名单查询见学校研招办网站“中央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与一志愿复试名单”)。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独考试
分数线由学校单独划定,在学校研招办网站公布。
二、招生名额
各专业招生名额(普通招生计划):
(7)金融学招收8人,其中含推荐免试生1人;
三、复试的考试形式
专业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含外语口试)+笔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以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终综合面试得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面试:面试共20分钟,分两个环节即外语口试(5分钟),专业面试(15分钟)。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抽签确定考试题目,立即作答,面试后当场打分(百分制,其中外语口试占10%)。
面试过程中,将适当对考生的心理方面进行考察(如了解考生对自身的认识、家庭状况、人际交往、考研动机、职业规划等),考察结果仅作为复试成绩的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不作为录取依据。
笔试:考生进入考场后在指定位置坐好,待监考老师发放试卷后,务必确认是否为本人所报考专业的试题。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进行专业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每门课满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达不到60分(百分制)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差额比例
经济学院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六个专业比例为1:2,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比例为1:1.9, 金融学比例为1:1.3。注: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和单独考试考生除外。
五、复试成绩权重及使用
1.非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①考生各复试项目的单项得分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A、专业复试(面试、笔试)各项成绩不低于60分;
B、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每科不低于60分。
②考生最终成绩的计算
计算最终成绩时,对一志愿过线考生和其他考生使用不同的复试成绩权重。
A、一志愿过线考生(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50%
B、其他考生(复试成绩权重值10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100%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成绩权重为5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50%
六、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报到
报到时间:2017年3月24日上午9:00-10:00
报到地点: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会议室(文华楼西区1227)
2.复试体检
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要求,2017年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体检。
时间:2017年3月28日上午8:00-10:00
地点:中央民族大学校医院保健科
注意事项:(1)需空腹(2)需要自备54元零钱直接交至校医院
3.报考资格审查
(1)审查项目
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表现的鉴定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
(2)资格审核留存材料
考生学历类别 | 重点查验 | 留存材料 | |||
招生院系留存 | 交研招办 | ||||
已获得本科学历考生 |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学历(已毕业考生)或学籍(在校生)认证材料 |
毕业证书复印件 | 身份证件复印件、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
1、拟录取单考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2、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学生)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 3、协议书:学术型定向就业考生的协议书一式三份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专业学位型定向就业生的单位同意定向就业读研的证明。 |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 学生证的注册信息 | 学生证(含注册页)复印件 | |||
同等学力考生 (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 |
*大专生的毕业证原件 *本科结业生的结业证原件 |
*大专生毕业证复印件和至少两篇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本科结业生的结业证复印件 |
注:1、《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协议书》由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2、学历或学籍认证材料由考生本人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并提交。
4.复试面试时间、地点
专业名称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金融学 | 2017年3月26日 下午2:30 |
南睿楼4-8 |
5.复试笔试时间、地点:
专业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含民族骨干生)、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政治经济学、金融学 | 2017年3月26日晚7:00—10:00 | 文东403 |
备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备查。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专业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加试科目一 | 2017年3月27日上午8:30-11:30 | 文华楼西区12+1 |
加试科目二 | 2017年3月27日下午2:30-5:30 | 文华楼西区12+1 |
七、复试录取的复议处理程序
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共3日,公示期间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院系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复试成绩提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公布拟录取名单。
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1.中央民族大学纪检监察电话:68933192
2.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68932544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八、其它事宜
1.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经济学院在复试时向考生收取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在中央民族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经济学院体检时间为3月28日。
3.推荐免试生以及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的提前面试预接收考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
4.我院优先录取一志愿学生,但若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面试、笔试、总分中任何一项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若因此导致该专业录取名额不足时,将发布调剂信息,请考生予以关注。
九、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办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文华楼西区12层1225室)。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010-68933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