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系将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严格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见附件1>,入学前交验毕业证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网上报名信息中民族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复试时不得更改。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其工作单位所在的民族自治地方请参见“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指除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之外的门类)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加分项目考生”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给报考的系审查并备案。
二、复试分数要求
各系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所划定的分数线。各系可根据本系考生情况、培养要求,确定本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复试时间:3月16日—4月13日。
(二)复试地点:我院各系。
四、复试比例
上线生源充足的系,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20%-150%掌握。
五、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学术型学位、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社会工作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和文物与博物馆硕士的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总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总分100分,分别由MBA、MPA教育中心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合格线为60分)不予录取。
(二)面试
学术型学位、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社会工作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和文物与博物馆硕士的面试总分为250分,其中含小语种在内的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占50分,面试合格线为150分。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面试总分为150分,其中含小语种在内的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占50分,面试合格线为90分。
六、复试主要内容
各系将充分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各系生源特点,进一步完善复试办法。对学术型硕士生的复试工作将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将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复试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大学毕业论文和发表论文情况;
3.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 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小语种”),包括听说能力;
5.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