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质量,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要求,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为依据,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中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党政领导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总责,既要抓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又要抓好对研究生复试录取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学校成立2017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监察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相关学院、MBA教育中心和研究生部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生相关知识和能力的测试工作。
1.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文举
副组长:何明珂、刘录
成员:王可山、傅强、王红、张莹、徐广姝
2.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察小组
组长:刘录
成员:傅强、张莹
3.研究生复试小组的组成、人员情况、职责,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1)研究生复试小组的组成、人员情况、职责
学校成立外语测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三个复试小组。由外语学院负责成立外语测试组(不分专业方向);研究生部负责成立专业笔试组,并组织相关学院、MBA教育中心成立综合面试组。在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主要职责是按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具体负责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素质及创新精神的测试考核。人员组成及复试地点见附件1。
(2)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① 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开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②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③ 各综合面试小组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确定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的标准及对考生业务和综合素质客观评价的量化指标;
④ 参加综合面试小组成员应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
⑤ 凡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应接受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晰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和评分规则,加强参加复试工作行为的自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