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以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我区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制定上报研究生招生复试生源调剂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复试、录取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的学术责任和权力。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把保证人才选拔质量放在首位。
二、组织管理
加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制度。学校成立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规则和基本要求,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各招生学院成立以院长任组长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有少数民族考生参加复试的小组要有少数民族教师)。各学院及所属学科的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在本学院网页上公布。按照教育部要求,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学校招生复试领导工作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王万义
副组长:李金泉
成员:王万义 李金泉 郑培亮 刘廷玺 杜健民
郭文瑞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李金泉
成员:杜健民 徐莉林 牟献友 赵学刚 高静
靳国斌 郭文瑞 王翠兰 张海军
(二)会计硕士复试小组
组长:乔光华
成员:乔光华 张心灵 董佳宇 石芳 颉茂华
郭文瑞 靳国斌
(三)公共管理硕士复试小组
组长:盖志毅
成员:盖志毅 甘月文 张银花 郭宝亮 张建新
王利清 格日勒图 杜健民 乔春霞
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各学科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结合相关学科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 2017年报考情况、上线情况、培养条件及就业形势等综合因素,确定我校2017年各学院招生计划。
对于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学科、专业或领域,在考虑培养能力的前提下力争通过校内调剂、增加招生计划等途径力争解决(不包括会计硕士)。
各学院可在本单位招生规模内对个别学科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批准。学术学位计划可调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计划不得调到学术学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