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调剂原则及办法
对于我校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面向全国公开调剂优质生源,调剂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基本原则
1.符合教育部对调剂生源的相关规定;
2.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3.调剂要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由学院按照学科特色和学生背景专业知识、分数等按需进行;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毕业于“985”和“211”高校校本部的学生;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
(二)全日制研究生调剂的具体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的调剂原则
1.满足上述基本原则;
2. 考生自愿提出申请且专业相近。
第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的调剂原则
1. 满足上述基本原则
2.学术学位的调剂必须满足原报考一级学科与我校拟调剂专业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
3.专业学位的调剂必须满足原报考专业学位类别与我校拟调剂专业学位类别一致且领域相近。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调剂的具体要求
1.符合教育部对调剂生源的相关规定;
2.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非全日制MPA调剂原则
1. 符合教育部对调剂生源的相关规定;
2.严格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
(五)调剂办法
1.初次计划下达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标分配调剂名额(必须在完成校内调剂后才可进行校外调剂),规定时间结束后学校将收回计划进行二次分配;
2.各学院将拟调剂考生名单汇总,相关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统一发复试通知;
3.系统开通关闭时间:我校调剂系统首次开通时间2017年3月17日00:00,首次关闭时间2017年3月17日21:00。
五、复试工作相关要求
(一)所有学科复试要按国家要求执行,根据我校今年生源的实际情况,生源较好的学科可提高进入面试环节的初试分数线并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复试资格的确定必须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生源充足的学科需按招生规模的进行差额复试;
(二)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而不能在所报学科录取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考生所在学科、学院应尽量推荐其到相近学科复试;
(三)在进行二志愿考生调剂时,优先进行校内调剂,优先调剂办学条件比较好的学校的生源;
(四)复试工作要落实国家少数民族政策;
(五)继续做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大力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模式的转变。
(六)3月21日前,各学院将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二志愿调剂复试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六、“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低于报考我校学科总分15分(单科满分为100分的考试科目在30分及以上,单科满分为150分的考试科目在45分及以上)。
七、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备查: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同等学力考生还应提交修读过报考专业本科生8门主干课程成绩单、进修交费收据等。
在复试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招生学院配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拟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同等学力考生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不得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