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时间为3月20日―4月10日,具体时间各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
二、复试分数线
考生复试执行全国统一复试分数《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学位类) 》。具体各学科复试分数线见各学院(研究院)复试细则。
三、调剂
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具体接收调剂的专业、人数及调剂政策请参照各学院(研究院)复试细则或调剂说明。
四、资格审查
1.各学学院(研究院)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请各位考生于复试前登录 http://gmis.cup.edu.cn/ksxt/login.aspx进行复试确认,选择导师,并下载“现实情况表现表”。
调剂考生登录进行http://gmis.cup.edu.cn/zsgl/fsgl/调剂申请,待调剂申请通过后再登录http://gmis.cup.edu.cn/ksxt/login.aspx进行复试确认,并下载 “体检表”和“现实情况表现表”。
4. 体检表:所有考生须到各学院(研究院)缴纳体检费95元后,再持各学院(研究院)盖章的体检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校医院体检;
本校考生请体检表写明本科所在学院/班级/学号。
5.复试考生须提交体检表(体检时交校医院);“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在校历年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往届生)或学生证。考生复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100元复试费。
五、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具体参见各学院复试细则要求。
六、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由笔试(如果有,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100分)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取。
2.享受初试加分或专项政策计划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分类公示并进行说明。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折合百分制后组成。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学校将由研究生院和校纪委共同负责复试过程的监督和复议。
2.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和各学院(研究院)网上显著位置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研究院)要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复试成绩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3.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http://www.cup.edu.cn/graduate/zhaosheng/zszxjssqd/index.htm
八、其它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9月入学时,由学校统一组织复检。
2. 凡将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要求在复试后10日内将协议书寄回研招办,并按协议书的规定时间支付培养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时每人填写一个信封,交报考学院(研究院)办公室。此信封用于考生的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入学须知的寄发,通讯地址务必准确清楚(确保录取通知书可以及时收到)。为方便查找,请在信封中下角写上考生联系电话、考生编号、录取专业代码,各学院(研究院)办公室按考生编号顺序捆扎信封后交研招办。
4.交通路线:
A.地铁二号线积水潭站A口出,换乘公交线路345快中国政法大学站下车,前行50米即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门。
B.地铁13号线西二旗站换乘地铁昌平线到昌平东关站下车,向西800米即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门。
5. 有关复试调剂更多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主页的公告栏及各学院(研究院)主页。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