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招生名额分配,慎重选择。志愿填报表和截止时间于分数线划定后另行通知。
考生可从下列A、B、C、D四个系列专业中选报志愿:
A、政治经济学
B、经济思想史
C、经济史
D、经济理论与应用(大口径,包括四个专业)
D1、西方经济学
D2、数量经济学(计量经济学方向)
D3、劳动经济学
D4、人口、资源与环境学
说明:
(1)第一志愿选择D系列专业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中需填写D系列中的两个专业X和Y,分专业时优先考虑X专业;
(2)第一志愿选择D系列专业的考生,第二志愿不能再选择D系列专业。比如:若考生选择D2、D3为第一志愿,则不能再选D1或D4作为第二志愿。
(三)复试安排
1、笔试(100分)
参考书目参见《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面试(200分)
所有考生均参加两组面试,专业面试(100分)和英语口试(100分)。其中初试业务课二考试选择《实变函数与数理统计》科目的考生,作为一组进行面试。面试分组情况及面试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后通知考生。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35%+英语口试成绩×15%。
(四)录取原则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其中,面试总成绩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于硕博连读项目,将遵循以下规则:
(1)第一志愿为D系列各专业:
A、根据综合成绩统一排名,不分专业确定拟录取名单;
B、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第一志愿分专业,分专业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中的X志愿,只有当一个专业的X志愿不能招满时才考虑Y志愿考生。
(2)政治经济学、经济史、经济思想史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只有当一个专业的第一志愿不能招满时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所以,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谨慎填报志愿。
(3)调剂原则,当一个专业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都不能招满时,择优调剂未被院内其他硕博连读专业录取的考生。
(五)各专业招生名额分配
除推免名额外,全院今年计划通过复试招生60人,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三、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0568)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本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各一级学科复试分数线,按一级学科进行总分排名从高至低确定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2。
(一)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方式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各占50%。
2、笔试内容主要涉及专业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参考书目见《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3、面试内容涉及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占50%,外语占20%,综合素质占30%。
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如某考生笔试成绩为90,面试成绩为75,则该考生的复试成绩为:90×50%+75×50%=82.5。
(三)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的权重: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权重相加,得出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将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分值后乘以60% ,然后加上复试成绩乘以40%,得出入学总成绩。例如:某考生初试成绩为380分,复试成绩为82.5,则综合成绩为:380÷5×60%+82.5×40%=78.6。
(四)录取原则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面试成绩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按一级学科进行初试的考生,在复试名单确定时,学院通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然后分专业进行复试和录取。每个考生根据一级学科硕士点专业分布填报2-3个志愿,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只有当一个专业的第一志愿不能招满时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四、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4799)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复试人选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约为1:1.2。
2、复试形式及内容
(1)笔试:内容参考《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复试参考书目,满分为100分。
(2)外语口试:以考查外语应用能力为主,满分为50分。
(3)专业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及能力考察、综合素质及能力考察和学术研究潜力考察,满分为120分。
(4)科研加分:
论文加分:本科阶段独立或和导师合作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每篇加5分,加分上限为10分;
课题加分:本科阶段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的,每项课题加10分。主持校级课题研究的,每项课题加5分,加分上限为10分;
获奖加分:本科阶段的科研成果(论文及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申请者需在获奖名单中排列前三位,每项加10分。科研成果(论文及科研课题)获得校级奖励的,申请者需在获奖名单中排列前三位,每项加5分,加分上限为10分;
上述各项加分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生科研成果的级别及数量打分,科研加分为上述三项加总,满分为30分。科研加分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科研课题需同时提供立项及结项证明。
(5)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科研成绩,共计300分。
3、录取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其中,面试总成绩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税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
1、复试人选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2。
2、复试形式及内容
(1)英语口试,以考查英语应用能力为主,满分为50分;
(2)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察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200分。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英语口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共计250分。
3、录取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5×40%。其中,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
1、复试人选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2。
2、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其成绩满分为250分(其中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与政治100分,专业背景及综合能力考查面试150分)。
(1)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与政治笔试(100分):公共管理基础主要考察考生对公共管理基础知识的了解,政治考试主要是考察考生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当前政治经济热点问题等的掌握与理解情况,不指定参考书目;
(2)综合能力面试(150分):主要考察考生工龄、职称、职务、工作业绩、领导与管理能力、多元化沟通与服务能力及国际视野(100分)及英语听说能力(50分),总分150分;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与政治笔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共计250分。
3、录取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2.5×40%。其中,面试总成绩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联系电话:021-65903581)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人选: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3。
(二)复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形式,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口试占20%,专业与综合素质面试占80%)。复试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共计100分。
(三)复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英语翻译和专业知识;面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英语听说能力及综合素质。
(四)复试参考书目:见《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五)录取: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其中,面试成绩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