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要坚持探索和遵循科学选拔创新人才的规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客观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复试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复试录取日常工作。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专门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长由校纪委书记兼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处相关人员组成。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工作安排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小组负责对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小组成员应由办事公正、责任心强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及专业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合理、公正、公平。
4、学院于3月18日前将不少于3人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负责人名单以及按学科(专业)、专业学位成立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名单、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一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于3月18日前在各学院主页上予以公布,以便考生浏览。
三、招收研究生类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学习方式分类)
1、定义: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招生:相同的入学考试,相同的复试录取标准。
3、培养:同一质量标准。
4、学历学位证书:两者达到毕业要求时,均发放毕业证书(唯一区别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书中会标注“非全日制”);两者获得学位时,所发放的学位证书相同;两者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报考非定向就业均可转户口和档案,毕业就业时均可发派遣证。
6、非全日制的具体学习方式:
由考生在复试时根据所在培养学院的要求进行选择,并由培养学院审核确定。基本方式有:
(1)脱产上课:与全日制研究生一起脱产上课学习。
(2)集中上课:由培养学院安排合适时间集中上课学习。
(3)适时上课:不能集中上课或脱产上课者,根据全日制研究生相关专业课程安排,适时选课,在开课的时段里进行学习。
录取数据上报教育部后及学习期间不得更改“学习方式”。
7、全日制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符合享受奖、助学金条件的全日制考生可享受国家及学校(含导师)奖助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对学习形式为脱产学习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
如涉及非全日制我校政策与后期国家文件发生冲突,以国家文件为准。
四、复试基本条件
1、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线(以下简称教育部A类地区线)以及我校上线生源和计划比例,划定长沙理工大学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且满足《长沙理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要求,资格审查合格。
2、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
3、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依据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下达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各专业上线考生人数、上年度招生录取人数以及专业综合实力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当年度招生计划数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时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或招生缺额数,确定复试考生人选。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含是否调剂及相关计划)一经学院确定上报及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予修改。
(1)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全日制计划+非全日制计划)1.3倍的,按1:1.3的比例确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达到本专业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参加本专业的复试。同时,符合教育部A类地区分数基本线但未达到本专业复试分数线的优秀生源培养对象全部参加本专业的复试,其复试资格指标单列,即不占按1:1.3的比例确定的复试名额。
(2)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但未达到本专业招生计划1.3倍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参加本专业的复试。
(3)对于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根据相关学院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本专业招生缺额数,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参加本专业复试并进行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复试。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总分和单科在教育部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下30分和10分。
五、调剂
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的专业进行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复试,确定复试考生人选,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1、校内调剂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相关专业招生缺额信息,优先一志愿上线考生校内调剂复试。校内调剂复试原则是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在校内合格生源充足的相近学科、专业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且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工作的要求(报考全日制考生可申请调至非全日制相关专业)。申请校内调剂复试的考生根据校内调剂复试原则,下载《长沙理工大学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复试申请表》交拟调剂学院(不允许重复填报校内调剂志愿,如经发现,考生的校内调剂申请全部作废)。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因素择优遴选校内调剂考生,并签署是否同意复试意见。各学院于3月19日10:00-12:00时间段内将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的《校内调剂复试申请表》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布确定的校内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校内调剂考生以一志愿考生身份参加复试和排名。
校内调剂复试考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到所申请调剂的相关学院参加所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复试专业课可选择一志愿报考专业或校内调剂专业的复试专业课,考生须及时到复试学院确定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
2、校外调剂
学校将于3月18日中午12:00开通调剂系统,公布需调剂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专业和缺额,学校原则上按缺额数的1:2比例择优调剂报考外校的上线考生。考生上网查询所报专业的有关信息并确定调剂事宜;有关调剂工作全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在调剂系统开通后,需要调剂至我校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申请和确认。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的调剂志愿和招生专业(领域)的要求,择优确定调剂复试人选并发出复试通知,复试结束后将向复试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单位发函调取考试档案,做最后审核,最终确定是否拟录取。
第一次校外调剂结束后,未完成的学院各类别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统管统筹。
3、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只能从该联考方式考生中调剂;报考法学硕士调剂法律硕士(法学)的,还须符合法律硕士(法学)的报考条件,即本科就读专业为法学。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6)我校有4名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指标,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初试成绩要求,且相关证明材料须符合教育部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7)接收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4、调剂实施步骤
(1)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在48小时内填报三个志愿,48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中志愿一、二、三优先级是相同的。
我校的调剂政策请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栏目中的“调剂政策”、“调剂信息”、“信息发布”等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
(3)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及时给出是否“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回复“接受”。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
5、若培养学院与专业因生源不足还需接收校外非全日制调剂生,由培养学院提出申请,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我校将在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6、全日制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但在没有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情况下,可申请我校相应非全日制研究生(必须达到调入专业复试控制线)。考生下载并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意向申请表》交拟调剂学院。拟调剂学院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将《长沙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向考生发出“拟录取”信息。
六、复试时间、地点及复试科目
复试将于2017年3月24-26日在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进行。
复试科目:一志愿考生和校内调剂考生在3月19日前联系报考学院进行复试科目的确认和更改。校外调剂考生在3月21日前联系报考学院进行复试科目的确认和更改。
七、体检
3月24日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考生须准备一张一寸照片贴在体检表上。
体检费标准:85元/人。
上午6:30-8:30进行空腹抽血项目检查(地点在金盆岭校区体育馆内),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八、资格审查与报到
1、 3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在金盆岭校区体育馆内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办理。
2、复试费标准:120元/人。未缴纳复试费的,不予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3、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或者就读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以下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证明。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出示本人《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为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7)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8)其他特殊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要求的相关证明和证书。
对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请提前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定加试科目,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9)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于3月19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享受初试总分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加分项目名单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凡未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4、3月24日资格审查完后考生到报考学院报到(具体见学院通知),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2)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3)政审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审材料没有统一格式)。
(4)《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信息表》。
(注:以上资料由学院收取,其中(1)、(2)、(3)项交各复试小组,综合面试时供小组成员和指导教师参考。)
九、心理健康测试
3月25日上午,考生根据学院安排到1号教学楼机房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十、笔试及综合面试
1、专业课笔试:学校统一组织专业课笔试命题、阅卷、登分,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各学院按学校规定具体实施组考工作。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英语听说能力,各学院按学校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内容:
专业素质: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的潜力发展;C、英语听说能力;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B、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D、人文素质;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有关要求
(1)笔试
①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②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考核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以及英语听说能力,每生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其中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占90分,英语听说能力占10分。
复试的面试形式、评分标准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科专业和专业学位领域的特点自行确定,须在各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中予以说明。
十一、拟录取
1、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0.7+复试成绩(100分)×0.3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00分)×50%+综合面试成绩(100分)×50%
说明:
(1)初试成绩总分满分为500分,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初试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工程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复试笔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100)×25%+专业课笔试成绩(100)×75%。
2、要求:
(1)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别以一志愿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专业分开排序,并填报《长沙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长沙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长沙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和《长沙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在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结合硕士生导师的意见(考生拟录取前可初步确定导师)及考生具体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调取考生人事档案
复试结果一经确定,学院向全日制研究生单位开具调取考生人事档案的函件以便政审。各学院接收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时间统一为9月1日前。学院收到考生人事档案后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于新生入学后将学生档案移交学校档案室。
学院在复试前印制好“调档函”。“调档函”编码为七位数,1、2位为年份的后两位数,3、4位为学院代码,5、6、7位为序号。
如非全日制研究生愿意将档案材料调至学校,学校按照全日制研究生相关要求执行。
十二、复试监督和复议
1、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实行监督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巡视监督。
4、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三、奖助学金及培养费收费标准和缴款时间
1、学校将为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奖助学具体方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学费标准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生不享受国家和学校的奖助学金政策,学费标准以2017年学校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为准(如与国家或湖南省相关文件不一致,按国家或湖南省相关文件执行)。如非全日制硕士生提出在校住宿申请(原则上为脱产上课的学习方式),学校将按全日制研究生同等标准安排住宿,且须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须交清第一年的学费(详情见录取通知书)。
十四、其他事项及要求
1、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在复试组织过程中,各学院要精心设计工作流程,营造良好的复试环境,避免出现复试导师迟到,随意接听电话,材料散乱等情况,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提高复试录取结果的准确度和公信力。
2、复试笔试考场安排:与初试考试考场相同,每个考场安排30人并安排2名教师监考。考试教室均安排在金盆岭校区12号教学楼。
3、3月19日,各学院确定一志愿考生和校内调剂考生复试考试科目报研究生招生办。
4、3月21日前各学院确定校外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考试科目报研究生招生办;各学院根据学院复试人数(按每30名考生报2名监考老师标准)报监考教师名单,学校统一安排监考教师监考。
5、答卷的整理和装订:复试笔试结束后,学院将试卷和答卷按考场整理好后交考务办公室。研招办负责组织答卷的装订、评卷和登分工作。
6、学院组织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考试和评卷工作,并将考试及评卷时间、地点提前2天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研究生招生办选派工作人员参与考试及评卷的监督工作。成绩登分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研究生招生办备案,一份由学院留存。3月27日前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答卷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7、3月28日下午前学院务必将《长沙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长沙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长沙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和《长沙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信息表》、复试记录和录音录像等复试材料由学院留存至少一年,以便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