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 试 须 知
一、复试时间
学校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25日-4月5日,具体报到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为准;
二、复试程序
1、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相关学院报到,学院核查考生资格,通过后发放复试通知单;
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证明材料:
①初试时的准考证(遗失的报到时说明);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须提供学籍部门开具的预计在6月底前正常毕业的证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须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或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能在6月底前正常毕业的证明。
④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⑤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复印件。
⑥考生工作单位开具的政审材料(应届生由本科所在学校出具),参考格式见;
双少生除上述①-⑥材料之外,尚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户口所在地的民族委员会开具的民族成分证明和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
②工作单位同意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证明(少数民族应届生还需开具就业意向证明);
③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之外,尚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
2、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由校医院组织,费用自理,请各位考生自行前往。
三、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1、专业课考试测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见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外语能力测试为面试。
3、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为面试。
专业知识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各方面能力。
综合素质考核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情况(能力);语言表达和与人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健康情况;举止、礼仪和人文素养等。
4、对同等学历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以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按照《2017年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加试科目进行测试,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原则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学术型学位类专业按下列规则计算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外语能力测试占10%,专业课笔试占15%、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15%),计算方式如下:
①初试总成绩÷5×0.6=A
②复试成绩B=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0.1+专业课笔试成绩×0.15+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0.15
综合成绩=A+B。
(2)专业型学位类专业按下列规则计算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具体复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以学院规定的为准。
2、录取原则:综合考虑,择优录取。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录取,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3)专业学位的专业技能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4)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
(5)加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五、享受加分考生申请条件:
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 分。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 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②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 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 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 3月 25 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附:
1、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证件样本
2、政审表
3、研究生复试工作流程
4、吉首大学研究生复试各学院(院、所)报到地点汇总表
研 究 生 处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