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 长:申书兴
副组长:高宝嘉
成 员:滕桂法 张玉星 马跃进 陈景堂 赵邦宏 伊绯
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组 长:姚军科
2 成 员:王新建 王淑琴 么永强
3.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由学科点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学院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由纪检委员等人员组成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现场巡视、监督、接受申诉等。学院要加强约束机制建设,强化过程监督,保证申诉和投诉渠道畅通,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
二、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1、表
1 为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控制线相同,复试要求完全相同。
2、生源充裕学院可根据整体考试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按最低 120%(四舍五入)安排复试人选。各学院复试办法,由各院近日公布,请密切留意。
3、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调剂生的专业,由于考生有三个调剂志愿,不确定性较大,故复试比例可以适当扩大。各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确定每个专业的差额复试比例并提前公布。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农业、兽医、风景园林、林业硕士考生总分不低于 245 分;工程硕士考生总分不低于 255 分。
三、各专业招生规模
根据 2017 年教育部实际下达给我校招生计划数,学校将根据学科及生源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规模。根据实际情况,在录取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各专业招生规模进行动态调整,第一批复试,指标按照计划不做调整。第一批复试后,视其生源余缺的变化及时调整各院招生规模,再进行后续复试。
四、复试时间及安排
1.复试时间
拟先安排两期复试,第一批复试日期为 3 月 27--28 日,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第一批复试后,若还有招生指标没完成,再组织第二批复试,第二批(含破格生)复试日期为 4 月 3--4 日。各学院 4 自行决定复试时间、地点,务必通知到复试考生。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可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批复试后若还有招生指标没完成,再发布第三批复试时间、专业等信息。
2.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
参加复试的考生下载体检表,于复试前到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校医院或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要有医生填写的体检结果)。
考生持本人的体检结果到河北农业大学各招生学院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满分 60 分)、外语水平测试(满分 40 分)(含笔试、听力、口语)、综合能力面试(满分 100 分)四部分,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满分 200 分。
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满分 100 分)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达到 60 分为合格,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试题(包括笔试和面试)属国家机密,各招生学院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每批次复试试题不应相同。
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5.同等学历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还应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个科目满分 100 分。各科成绩达到 60 分以上(包含 60 分)为合格。
6.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按总成绩高低排序。
会计硕士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3×40% 7.调剂:考生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