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各招生学院 3 月 22 日(第二批复试于 3 月 30 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经核准的本学院可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并与调剂考生进行确认,通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等事项。
9.各招生学院于 3 月 29 日(第二批复试于 4 月 5 日)上午将本学院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0.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于 3 月 29 日(第二批调剂于 4 月 5 日)下午到复试学院等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否则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11.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 6 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12. 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五、资格审查
1.按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要求,各复试学院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1)非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 12 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加急认证 5 天可以完成);
(2)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能按时毕业的证明信及学籍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 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有 12 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要求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各学科复试小组要在复试现场认真核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库中采集的图像信息是否一致,要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实,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招办备案,严 7 防复试环节冒名顶替。审核结果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学院主管院长签字确认,同时加盖学院公章。
3.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核贯穿复试录取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刻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各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一是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二是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遵守各种考试纪律。三是遵守复试过程中的相关承诺。四是考生复试录取后遵守入学时的承诺。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试不合格考生的判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低于 36 分)。
2.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分)。
3.外国语成绩不及格者(低于 24 分)。
4.体检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
6.复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7.考生身份不能确认。
8. 会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分)。
八、拟录取名单
确定原则建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学生中的作用,在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基础上实施“导师认可制”。招生学院对复试合格并导师同意接收的考生进行拟录取。
1.首先确定推荐免试生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合格生。
2.其次是调剂考生按总成绩高低确定。
3.最后是破格生。
九、信息公开公示
1.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公布本学院的申诉和投诉电话。
2.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将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天;
3.研究生招生办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 10 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十、破格复试
根据国家对破格复试的精神要求,我校破格复试专业定为基础学科、行业艰苦、生源严重不足的专业、且经过调剂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在国家或河北省论文抽检中出现“问题论文”的专业,以及在国家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中被撤销的专业、被要求整改的专业,不允许破格复试。破格复试条件:
1.仅限一门初试公共科目(政治或外语)成绩略低于 2017 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2.线下生单科成绩分数与国家划定的本专业复试分数要求相差不超过 5 分幅度,不破总分;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拟录取的专业是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考生;
4.破格录取的人数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规模的 2%。破格复试的工作程序:
1.申请:3 月 25 日前,在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学院按规定审核并提出书面破格申请。
2.审核:研究生学院对申请破格的考生进行审核。
3.审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复试:由学院对破格考生进行严格复试,主要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满分 60 分)、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外语水平测试(满分 40 分)(含听力、口语)四部分,成绩的计算方法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5.拟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6.公示:包括考生姓名、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
十一、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学习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根据本院情况制定符合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细则中应明确考生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对复试教师提前做好培训工作,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督,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图像资料由各学院统一保存备查。
2. 各学院还可以根据本院情况增加其他面试内容,如心里测试等。
3. 为保证调剂工作有序进行,需要特别告知考生并签字:
(1)调剂考生自愿选择复试专业后,不能更改专业,考生应签字同意调剂到该专业。
(2)校内一志愿考生自愿调剂后,即使原报考专业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或招生名额增加,也不能再转回原专业。
4. 在我校参加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再次参加我校的其他专业复试。
5.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之一,请遵守保密要求,公开、公正、公平地完成复试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 学校招生监督部门:学校纪委;研究生学院党委联系电话:0312-7521306 0312-7521499 研究生招生办:0312-7521303
7.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