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安徽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向优质生源倾斜,宁缺毋滥,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整个复试工作要体现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考核。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考核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成立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其职责是: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制定相关的政策方针,确定各专业招生指标、复试分数线,对招生录取结果做最后决策。
(二)成立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录取期间的监督和巡视工作,其职责是:监督检查招生录取的全过程,对招生录取中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成立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精心组织实施学校制定的招生录取工作政策,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不得随意调整,确保招生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负责组建本学院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
三、复试
复试要充分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分数线的确定,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执行。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远远超过招生计划名额的,由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再由研究生处统一对外公布。
2、我校各专业学位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国家A区线60分,单科线不低于国家A区单科线20分,可参加复试。
3、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4、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需进行生源调剂。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⑴.凡初试成绩达到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调剂申请。
⑵.调剂须在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内进行。
⑶.学术型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对英语六级通过考生优先考虑接收调剂。
⑷.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审计专业等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考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其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考生须符合相应的工作经验要求。
⑸.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优先调剂进入我校第一志愿学科(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6、参加法学专业复试,复试合格但没有被录取,本科为法学专业的考生,可直接申请调剂到法律(法学)。
(二)复试条件
1、我校推免生已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推荐选拔、笔试和面试,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统考生复试。
2、第一志愿报考并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3、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所报考专业参加复试,调剂考生按所调剂专业参加复试。
(三)复试安排
1、3月31日上午、4月1日上午,考生体检
2、3月31日上午8:30-11:30,考生报到
3、3月31日下午1:00-6:30,考生笔试
4、4月1日下午开始至4月3日,培养单位组织考生面试
5、4月4日上午11点前,各培养单位报送主要负责人签字的面试成绩
6、复试后仍有调剂缺口,可进行第二轮复试。
7、MBA、MTA、MPA、MEM专业的复试工作由相关学院组织,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方案请关注相关学院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