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我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各复试组成员以及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等工作的组织安排。
领导组组长:任永
领导组成员:陈树贤、汤敏、喻娜、祝东进、殷晓斌、郭要红、黄守军、黄旭东、徐林、何道江、戴扬
纪检组组长:陈树贤
二、复试的具体要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差额比例不低于为 120%,要求考生初试成绩达 A 区国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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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复试考核(满分 100 分),其中英语测试 10 分,专业笔试 30 分,综合面试 60 分,均由我院组织进行考核。
(1)英语测试(满分 10 分),英语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从其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和发音的正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听说能力。得分低于 5 分(含 5 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笔试(满分 30 分)形式:闭卷;时间:2 小时;满分:100 分。
跨专业考生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时间 2 小时;形式为闭卷;每门科目满分为 100 分。
复试科目如下:
参考书目如下:
1、《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程》,茆诗松,程依明,濮晓龙,高等教育出版
社,2011 年 2 月;《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郭明乐、黄旭东编,中国科学
技术大学出版社,2011 年 8 月。
2、《中学数学教学概论》,曹才翰、章建跃,第二版,北京师范大
学出版社,2008 年;《数学教学论》,郭要红,第一版,安徽人民出版社,
2007 年;《教育学原理》,叶澜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 年 7 月。
3、《近世代数》,朱平天,李伯葓,邹圆等,第二版,科学出版社,2009
年;《微分几何》,陈维桓,第一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年。
4、《初等数论》,闵嗣鹤、严士健,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年。
5、《常微分方程》,王高雄、周之铭、朱思铭、王寿松,第三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年版。《实变函数与泛函分析基础》,程其襄、张
奠宙、魏国强等,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年。
6、《统计学》,袁卫、庞皓、曾五一、贾俊平,第三版,高等教育
出版社,2009 年。
7、《工程数学线性代数》,同济大学数学系编,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 年;
(3)综合面试(满分 60 分)
综合面试包含以下两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综合基础知
识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①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素
质等方面。
②考核形式:以考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思想政治考核组成员通过与
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
专业综合基础知识考核:
专业综合基础知识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
3、调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 不分校内、校外,所有调剂考生(符合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或按国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分数低于国家线的考生除外)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3 月 23 日至 3 月 26 日,后期若调剂名额未满将再次开放。
4、破格
我院各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三、复试组织
1、报到及资格审查
考生于 3 月 27 日上午 8:00-12:00 直接到花津校区学苑南楼六号楼一楼研究生办公室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需核对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收取考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政审表。
2、收费
学院按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100 元/生)收取复试费用并上交到校财务处。
3、体检
(1)时间:3 月 28 日上午 7:00-9:30 抽血(要求空腹),其他项目时间可延长至 12:00。地点:芜湖市中医医院新院区(会展中心对面)门诊 5 楼体检中心。联系电话:5960502。
(2)体检表须粘贴考生照片并加盖学院公章。体检费(50 元/生)由考生直接交给医院;体检后,体检表交给医院。
4、复试记录
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复试结束后,上报录像内容到校研招办备案。复试过程中做复试记录,给出复试评语,明确拟录取意见,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5、复试日程安排
四、成绩计算
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 50%、复试总成绩 5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 100 分制计算)×50%+复试总成绩(按 100 分
制计算)×50%。
2、调剂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 20%、复试总成绩 8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 100 分制计算)×20%+复试总成绩(按 100 分制计
算)×80%。
五、录取办法
1、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同一专业“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之间可以互调,不需要经过调剂系统。
3、学院对拟录取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拟录取名单经复试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学院复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审批。
5、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拟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调档案。
6、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英语测试得分低于 5 分(含 5 分)者,不予录取。
(5)加试一门科目得分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不予录取。
(6)复试总成绩得分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不予录取。
六、申诉电话
0553-5910789
本细则由数学与统计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8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