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规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五类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按教育部政策规定加分。考生本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向研招办提出申请,核实后执行本政策。相关证明材料需在3月20日12:00前现场交至研招办,或扫描/拍照后以JPG图片或PDF文档格式发邮件至我办(email:bwyzb@bf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加分考生原初试成绩未达到国家分数基本要求、按政策获得加分后进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不影响既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
四、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一般面向基础学科、国家急需但生源不足(含调剂生源)的学科专业,即没有可调剂的生源,方可向本专业方向未达国家线的一志愿考生开放破格复试。由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以书面形式陈述破格理由、提交破格复试申请。研究生院、各院系均不受理考生个人提交的破格复试申请。
五、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
应届考生:须出示学生证;
非应届考生:
①有正式编制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书面证明,无正式编制工作、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不须出具此证明;
②查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③递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资格审查时现场缴纳复试费100元。
不参加资格审查者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复试资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办法
各院系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后复试阶段各项成绩有效,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为保证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我校公布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联系电话: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8816246;
北京外国语大学纪委办公室: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其他
复试结束后即可离校,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复试结果和拟录取结果请关注研究生院及各院系主页通知。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