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标准统一、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查,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
3.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评分采取量化方式,确定等次。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体检由研招办统一安排,届时查看研究生院主页通知)
应用统计专业硕士研究生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专业综合测试(包括统计学专业知识、统计应用能力等)和英语水平测试,满分 100 分,其中专业综合测试70 分,英语水平测试 30 分。面试时间至少为 15分钟。
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资格审查: 3 月 24 日上午7:50;审查地点:诚信楼 303,核对《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流程及要求》所规定的材料,审核考生复试登记表、准考
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体检表。
面试流程
1.考生凭复试登记表、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诚信楼303(备考室)签到候考,签到时间从 3 月 24 日 7:50 开始。
2.考生分为三组,将复试登记表、准考证交至备考室负责人,随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到面试地点等待面试。
3.面试内容为考生先抽取一道测试题,考生可选择回答或不回答,若不回答,允许再抽一道,但只能回答第二次抽取的测试题。考生回答问题结束后,面试考官可根据考生回答情况进行提问。英语测试题由英语考官随机提问。
4.考生面试结束后,需再次回到备考室签到,然后迅速离开考场区域,不得随意逗留、互相透题,违者以作弊论处,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成绩评定
1. 应用统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2.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进行差额录取。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组织对考生进行第二次复试,若有二次复试,二次复试结果另行排序(第一次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3. 按照初试、复试成绩加权计算总成绩,并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 65%和 35%。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要转化为百分
制。例如:考生初试成绩为 380 分(500 分制),复试成绩百分制为 80 分(100分制),则加权总成绩为 380÷5×65%+80×35%=77.4。
四.复试成绩的公布和通知方法
复试成绩按照研究生院的统一规定进行公布。
统计学院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