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2、复试原则:
统考生:总分380分,政治、外语单科50分,数学三、统计学单科100 分。不招收调剂生。
专项计划生复试分数线要求同学校相关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二、录取办法
1、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满分为 100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满分500 分)+复试笔试成绩(满分 100分)×1.5+面试成绩(满分100 分)×3.5
2、录取办法
对考生按照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复试中面试成绩小于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录取。
三、复试名单
数学科学系
2018 年3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