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共3日,公示期间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院系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复试成绩提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公布拟录取名单。
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1.中央民族大学纪检监察电话:68933192
2.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68932544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八、其它事宜
1.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经济学院在复试时向考生收取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在中央民族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经济学院体检时间为4月2日。
3.推荐免试生以及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的提前面试预接收考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
4.我院优先录取一志愿学生,但若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面试、笔试、总分中任何一项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若因此导致该专业录取名额不足时,将发布调剂信息,请考生予以关注。
九、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办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文华楼西区12层1225室)。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010-68933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