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与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导师及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进一步强化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3.各学院应按招生学科或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的教师组成,原则上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
4.学院要根据本办法精神,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1.我校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一志愿上线生源多于招生计划的学院,可再自行划定高于国家线的分数线。我校自2017年起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2.同一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且合并复试。
(二)招生计划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分配计划,实际录取的人数不得突破下达的计划数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计划不得互相调整。
(三)复试时间
3月21日—4月25日(含调剂生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四)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携学生证)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4.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提交的材料有: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5门以上相关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校级教务部门出具)。
5. 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提供2018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①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②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复试承诺书”。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