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试时间地点:
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复试:
第一批复试时间:3月28日上午2:00;具体会再打电话通知;
第二批复试时间:4月3日上午2:00;具体会再打电话通知;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3楼经济学院。
工商管理(MBA)考生复试: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在MBA中心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田家炳楼二层MBA中心。
(六)体检
考生持身份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参加体检
学术学位专业考生体检:
时间:3月29日上午8:00;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师大医院。
工商管理(MBA)考生体检: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在MBA中心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师大医院。
五、调剂复试
(一)4月15日前,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复试,复试费缴纳方式参照一志愿考生(本文件第四点第(一)条);
2.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考生复试。考生在复试时,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供2017年10月以来我校医院或报考单位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3.复试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出“同意待录取”的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
(三)调剂具体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调剂到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外国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或成绩不低于426分),工商管理(MBA)考生无此要求。个别具有特长或特殊培养潜质的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适当放宽条件。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这7个类别专业。
8.单考生不能参与调剂。
9.我院不接受以下考生调剂:
学术类硕士考生不接受以下考生调剂:
(1)成人教育(成人脱产、业余、夜大学、函授、电视教育,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专科毕业生、党校学历者,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除外。
(2)未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者;
(3)不符合教育部其他调剂要求者。
工商管理(MBA)考生不接受以下考生调剂:
(1)未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者;
(2)不符合教育部其他调剂要求者。
(四)调剂考生在复试时应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1.《调剂申请表》、《现实表现情况表》;2.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3.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及学历(应届生为学籍)验证报告(参阅第四点一志愿考生复试第(三)条规定)复印件;4.个人简历;5.获奖证书复印件;6.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7.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
(五)专业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考生,按照调剂程序进行申请。
六、复试内容与复试方式
(一)专业复试采用面试(口试)方式并录音、录像存档。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采用面试(口试)方式。
(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90分,外语听说能力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为合格和不合格。
(四)工商管理(MBA)专业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
(五)体格检查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检项目要求详见我院网页文档下载区,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