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对象
2018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数学与统计学院且符合学院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申请第二志愿调剂数学与统计学院且已经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二、复试方式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按“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科目进行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
面试内容包括业务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水平考核(包括外语翻译考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满分100分。
三、复试安排
(一)报到及动员会议
报到时间:3月22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3:00
报到地点:盘旋路校区齐云楼806办公室
动员会议时间:3月22日下午4:30-5:30
动员会议地点:医学校区杏林楼第三教室
(二)复试报名费
缴费地点:盘旋路校区齐云楼806办公室
复试报名费收费标准:50元/人,同等学力110元/人
(三)报到须提交的证件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
③《毕业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
④有《学位证》的提交学位证;
⑤本科阶段成绩单
(以上材料需A4幅面复印,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备查。
对于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上线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被列为“支教团”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出具驻推荐学校有关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证件不完备者或学生提供的信息不真实者不得参加复试。
(四)体检
时间:3月22、23日上午9:00-12:00
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盘旋路校区)
备注:空腹,1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体检费40元。(学院向考生收取体检费40元人民币,并将加盖学院公章的体检表发放给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具体安排
1.专业课笔试和外语翻译考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3日下午2:00-5:00
外语翻译考试时间:3月23日下午5:20-6:20
地点:医学校区杏林楼第十五、十六教室
2.面试安排(面试时间为20分钟/人,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及综合能力考查)
(1)专业课面试
①学术型:时间:3月24日全天 上午 8:00
地点:盘旋路校区齐云楼815教室
②专业学位:时间:3月24、25日全天 上午 8:00
地点:盘旋路校区齐云楼817教室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及综合能力考查
①学术型:时间:3月24日全天 上午 8:00
地点:盘旋路校区齐云楼 教室
②专业学位:时间:3月24日全天 上午 8:00
地点:盘旋路校区齐云楼 教室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3月24日全天上午 8:00开始
地点:盘旋路校区齐云楼908办公室
(4)考生复习、等候教室为盘旋路校区齐云楼911报告厅、915会议室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与考生逐一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思想、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期间,认真核查考生填写的《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学生需对必须履行的义务签署诚信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其中:
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专业课面试成绩*80%+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专业课面试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外语水平考核成绩=外语翻译考试成绩/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2(外语翻译考试成绩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七)复试成绩公布
时间:3月25日下午
方式:齐云楼803办公室门前公告栏及学院网站公布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以复试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根据复试总成绩名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的定向培养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签订相关协议书。
五、导师及录取专业确定
1.原则上每位博导招收硕士生不超过3人,新增硕导(未完整指导一届学生毕业者)招收硕士生不超过1人,其他导师招收硕士生不超过2人。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填写《数学与统计学院选报专业及导师志愿书》,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和录取专业,学生和导师双方签字生效。
3.填写志愿书时必须写明是否服从调配。对坚决不服从调配的考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调剂考生复试时间视情况而定,另行通知,要求同上。
七、奖学金在入学以后统一评定。
八、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931-8912483
联系人:刘老师
电子邮箱:liuhaijuan@lzu.edu.cn
学校申诉电话:0931-8912440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九、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数学与统计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