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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生2018年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时间:2018-06-19 10:57:00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复试考生范围

  凡达到兰州大学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经济学【02】、金融【0251】)的一志愿考生和申请二志愿调剂经济学院并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

  二、复试安排及流程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3月22日
(9:00-12:00)
报到 本部齐云楼十楼1017 体检费40元
一寸免冠照片1张
3月22日
(14:30-15:30)
外国语听力 学术型考生
齐云楼1017
闭卷
专业学位硕士
齐云楼725
3月23日(9:00-12:00) 体检 本部校医院 体检表
空腹
3月23日(14:30-17:30) 笔试 学术型考生
齐云楼1017
闭卷
专业学位硕士
齐云楼725
3月24日
(9:00-18:00)
面试 本部
齐云楼1017候考
 

  三、复试内容

  复试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面试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察、外语口语及听力、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等。笔试按专业设置考试科目,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

类型 专业 笔试科目
学术型 政治经济学、经济史、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专业 发展经济学
金融学专业 金融学综合
专业学位 金融硕士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

  四、复试所需提交材料列表

  ①《准考证》原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有《学位证》的考生提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以上材料需A4幅面复印)

  对于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五、复试费用

  复试考生须交复试报名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50元/人。其中,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科目30元/门/人,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人。复试报名费在报到时统一收取,专款专用。

  复试报到时,由学院向考生收取体检费40元人民币(学院不开发票,确需发票的考生可带体检表到校医院申请开票)并统一发放体检表。

  注:考生往返路费、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六、复试成绩公布

  时间:3月26日

  方式:学院在信息栏及学院网页对复试成绩进行公示。

  七、复试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面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口试成绩×80%+外语口语及听力成绩(口语成绩和听力成绩各占50%)×20%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笔试成绩×25%+复试面试成绩×25%

  根据复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拟录取名单。

  不予录取情况说明:

  复试成绩不合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

  八、导师确定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由学院统筹安排导师。

  九、信息公开及投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931-8912624

  联系人:贺老师

  电子邮箱:jwhe@lzu.edu.cn

  学校申诉电话:0931-8912440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十、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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