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以隋广军校长为组长、何传添副校长为副组长以及相关职能部处负责人参加的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中心)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各学院、研究中心(以下统称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由3-5人组成,成员中要求有1名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各单位应根据复试与录取的要求,制定本单位详细具体的复试工作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的招生领导小组名单与复试工作细则应于3月26日前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三)各招生单位要以专业(或方向)为单位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若干复试小组,负责本专业(或方向)的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各专业(或方向)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并设立组长1名。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各专业(或方向)复试小组负责确定与落实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下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录音录像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含录音录像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四)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组织参与复试的教师熟悉复试工作的基本规范,掌握招生政策,强调复试纪律。要求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在对考生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按照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五)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履行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职责,并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各相关单位应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合理的解释。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各学科(专业)的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由学院根据有关政策和各学科的具体情况划定,并于3月21日上午11点前上报研究生院。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由招生单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3.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本学科(专业)招生规模的120%,生源充足的学科,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各招生单位应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严格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资料包括考生复试通知书、本科阶段成绩单、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5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等。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命题和阅卷
复试的命题、组织考试、阅卷与评分工作均由各招生单位自行负责。
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招生单位应参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规定》进行复试命题管理,与命题人员签定保密协议,明确命题责任,严防泄题、漏题。
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好复试的笔试考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的考场纪律。复试笔试试卷必须密封。考试结束后,各单位应尽快组织评卷工作,安排专门的地点集中评卷。试卷必须进行双评,评卷老师必须在试卷上使用正楷签全名。评分标准一经制订,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修改、变动。同时试卷要注意保管,不得外传和散发。试卷评阅人必须本着对国家负责、对考生负责的态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评卷工作,熟悉和掌握统一评分标准及执行细则,认真贯彻公正、准确的原则,做到宽严适度、始终如一,并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向外泄漏评卷情况,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和成绩。评卷一律使用红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记分数字的书写要准确、清晰、工整,如有更改,应有更改人签字。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分,不记扣除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