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察,加强复试综合考核。在对考生德智体等综合素质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阳光透明。
4.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三)各招生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由学科点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并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四)各学院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由纪检委员等人员组成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单位复试过程,公布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等。
(五)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本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配合招生管理部门开展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A类考生* |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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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学(学术学位) | 307 | 34 | 51 |
预防兽医学(学术学位) | 274 | 34 | 51 |
临床兽医学(学术学位) | 276 | 34 | 51 |
风景园林(专业学位) | 280 | 34 | 51 |
会计(专业学位) | 180 | 42 | 84 |
我校其他招生专业 | 2018年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 单科不低于30分,总分不低于230分 |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245 | 30 | 45 |
说明:
1.上述表格为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控制线相同,复试要求完全相同。
2.达到上述表格中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3.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调剂生的专业,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不低于1:1.5安排复试。若调剂生源不足1:1.5,可全部安排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