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石玉英
副组长:马德香、黄海
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
二、复试督导检查组:
组长:吴万凯
副组长:张顺涛
负责招生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三、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地点:
1. 遴选办法:
为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2. 培训内容: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考研〔2018〕1号)、《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试行)》(华电校研〔2008〕5号)和《华北电力大学2018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复试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面试的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
3. 培训时间、地点:
3月26日中午12:40,主楼D0601。
四、复试教师组成信息:
复试教师由硕士生导师和骨干教师组成。
五、复试小组名称及时间、地点安排:
具体复试分组名单和复试时间、地点、顺序,资格审查时通知。
六、复试工作细则
1.按照《华北电力大学2018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规定,复试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和录像。复试的满分为250分,内容包括:
(1) 专业课笔试: 满分120分,考试时间2小时,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2)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满分30分,由学院组织,一般以口试为主;
(3) 综合面试: 满分100分,以口试为主,每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综合面试应能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人文素养、心理承受能力、事业心、责任感、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
2. 外语听力及口语和综合面试的考核办法、成绩评定、计算方法:
外语听力及口语和综合面试的考核以口试为主,各复试小组执行相同的评分标准,面试过程要有详细的记录,并由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复试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和综合面试评分标准及打分表见附件。
3.复试的具体流程:
(1)3月26日8:30—16:30,在主楼C0636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华北电力大学2018年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要求,交验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填写复试登记表,交复试费100元;全日制考生领取体检表,并交体检费110元,非全日制考生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结果(非全日制考生需持我校体检表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同时确定复试分组和面试顺序。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2)3月28日18:30-20:30,专业课笔试。
(3)3月27日—30日体检,验血只能在每天上午进行。
(4)3月27日—30日,各位考生按照复试分组和面试顺序参加面试。
七、录取
1.成绩的使用
(1)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60%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6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录取办法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上报研究生院,根据各学科专业规模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如果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初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全国统考总成绩(全国统考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英语)高者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和全国统考总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业务课一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接待及监督电话:
考生资格审核人员及办公联系电话:李老师 61772340
复试录取阶段接待电话:61772340
复试录取阶段监督电话:61772507
数理学院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