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1、学校、培养单位、学科的招生领导小组和复试考核组,按照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
2、健全招生录取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机制,坚决杜绝个人决断,防止复试录取工作的随意性。
3、经过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各培养单位的实施细则,在复试开始前必须上报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并在学校的官网公布。
4.各招生单位的调剂方案包括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和遴选规则要符合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调剂方案必须表述清楚,避免含糊其辞,使人难以理解,产生歧义。
5.开通调剂系统后,各专业有效志愿人数达到拟接收调剂人数后,方可关闭调剂系统。必须及时对36小时内所有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明确回复,特别是对未准予复试的考生,要第一时间明确告知并在系统调剂解锁该考生。及时更新调剂信息,及时回复调剂系统的考生留言,咨询电话要保障畅通。
6.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公开。 确保信息采集准确,公开内容要注意保护考生个人隐私。要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核和咨询解释工作。
二、 复试
1.分数线
各学科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20%确定复试分数线。招收非全日制专硕的学科,复试线按该学科全日制、非全日制统考拟录取计划数之和统一划线。对于满足复试线的考生,按初试科目的总分进行排队,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调剂分数要求为:总分达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国家线,单科成绩不低于25分。
2.复试办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笔试:笔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具体考试科目见《2018年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时间及考场由各培养单位统筹安排,考试时间为2-3个小时。笔试的试卷命题、保密、考试组织、评卷等工作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全国入学统一考试相关文件执行。命题教师不能参与命题科目的评卷,试卷由学院留存,留存时间为一年。
(3)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须全程录像,该录像由学科留存,留存时间为一年。各学科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决定面试考核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a)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b)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将失去录取资格,加试由学科组织进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复试时间由各单位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并确认,同时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条件以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各单位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5、我校不受理破格复试申请。
6、符合教育部文件中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加分政策。
三、调剂
1、接收基本条件:
(1)考生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及拟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基本线;
(3)接收学科应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应相同或接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必须相同);
2、调剂组织实施: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网上公布调剂信息,并开通教育部网站的调剂系统,接收调剂考生的报名。
(2)在规定时间内,各培养单位将全部的报名调剂考生信息发送至各学科。各学科复试考核组成员召开调剂生遴选工作会,集体讨论,依据公布的遴选原则将考生遴选排序,并做好会议记录。将拟通知复试名单(同时将未遴选上的考生信息附后)上报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培养单位给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同时将审核材料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可对有异议的结果问询。
(3)各院(室、中心)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的要求与一志愿录取相同,并可根据录取进度由各单位灵活安排。复试完成,各单位将复试成绩交研招办审核。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协同学院共同给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4)我校各单位的专业学位领域均可以接收“少民骨干计划”和“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学校将对专项计划招生名额实施宏观调控,统筹分配。拟接收专项计划考生的单位,需将拟复试人员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组审核合格后,方可给考生发“复试通知”。
3、说明
(1)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2)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专项计划以外录取;第一志愿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能调剂;
(4)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4、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
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积极协助这部分考生办理相关调剂手续,试卷将根据录取学校的调档申请机要邮寄。一志愿已经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外校。
四、录取
(一)一志愿录取
1、复试笔试和面试考核合格线分别为60分,其中任何一项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各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列顺序录取。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70%+(复试笔试成绩 + 复试面试成绩)/2×30%。
注:复试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专家的平均分。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结果,各单位应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并确认。
4、推荐免试生不参加本次复试。
5、考生的录取性质及奖助学金实施标准按照《2018年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政策执行。
6、拟录取的考生由各院(室、中心)进行政治审查及调配档案,定向(包括单考)的硕士生必须签定三方协议,非定向的硕士生档案及其他关系必须调至东北林业大学。调档工作同录取工作一起进行,应届毕业生可暂缓调档。
五、复试纪律和要求
1、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2、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公平公正、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它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复试时应认真核实考生身份,避免代复试等情况发生。
3、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或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考生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处理。
4、各招生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节点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未完成2018年招生计划的专业(领域),将调减2019年招生名额。
5、学校研究生招生监察组将到招生单位检查、监督复试工作。
6、复试期间咨询电话:82190710;监督举报电话:82190336
六、复试时间安排
3月24日-4月15日期间。首轮复试应在3月3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安排由院(室、中心)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具体复试安排由学院通知考生。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0日